判三年还不退彩礼,仙人跳合法化了吗?
前阵子火上热搜的山西大同“订婚后发生关系被告侵犯”事件一审结果出来了,男子被判三年,家属称女方至今仍未退还彩礼。
对此,网友们都不淡定了,
特别是男性小青年,对婚姻更加恐惧了。
▶有网友甚至认为,该案件将使得“仙人跳”现象更加猖獗,毕竟从结果来看,男方损失实在是过于巨大。
在订婚当日,男方就支付一半彩礼,给了女方10万元,外加一枚7克多的金戒指,并承诺结婚一年后在房产证上加上女方名字。
▶10万元什么概念呢?现在的年轻人别说10万元存款了,可能80%的年轻人拿不出5万元存款,彩礼钱大多是父母的血汗钱。
▶男子以为自己付出了这么多,两人又一同去到婚房,正常人都会想到接下来该做什么事。
但该男子就栽跟头在这上面了,他怎么也想不到,一次自己以为是顺理成章的同房,却变成了坠入深渊的地狱,
还没进入婚姻的殿堂,就锒铛入狱。
▶10万元加7克多的金戒指,换来了3年缝纫机体验卷加一副银手镯,哪个小青年看了不害怕?
一审过后,由于舆论反响太大,审判长也出来澄清了,但是这个澄清呢,看得人更加细思极恐。
▶审判长所有的发言里,没有提及一丝男方的说法,全部采纳女方的意见。
楼梯有监控,但那是事后的监控,没人可以证明事后的事情和室内的“侵犯”有关。
用事后的监控加上女方的口述,就可以认定室内就是“侵犯”,如此一来,仙人跳真的可以有恃无恐了。
▶因为只要事后用心“打造”一下现场痕迹,回头再口述一番,立马变成“铁证如山”,那仙人跳还有什么可害怕的呢?
此次判罚案例,绝对不比南京扶老人的“彭宇案”和安徽“扶逆行老人被判次责”事件影响小。
结婚率和生育率进一步下降是不可避免的,
因为男性承受的社会风险太大,而男性本身又握有绝对优势的生产力,只要不想着结婚这事,会活得非常滋润。
▶还有一点需要强调,此次判罚看似保护女性,实则是损害多数女性的权益,让少部分心怀不轨的人得利。
大家认为是不是这样?
此次判罚看似保护女性,实则是损害多数女性的权益,让少部分心怀不轨的人得利。
男同胞记住以后别上钩就行了,在遇到类似的事,果断要回彩礼取消婚约,理由就是怕你们家把我送进去。
昨天看到江西男子老婆生三个孩子没有一个是男人的[笑着哭],戴的不是帽子是钢盔,不知道怎么判了
好一个仙人跳啊!
无所谓,既然婚宴法声明全力保护女性,忽略案件里女方彩礼没还涉嫌诈骗,那以后结婚让那些专家和审判长去结,毕竟普通男性碰上结婚仙人跳这玩意没任何开脱的办法~~
都不敢结婚了。毕竟有人会效仿这样干,一本万利
以杀止骗彩礼
以后相亲结婚的男人要小心了,毕竟这算是一个“三年起步”的罪名。
管他什么跳,总之别结婚就是了。谈恋爱不好么,非要结婚。笨蛋才想着结婚,[得瑟]
说明彩礼不够拿不到谅解书。
这也要做牢 那怎么结婚
先把彩礼拿回来、在里面可能不用三年出来、然后把那两母女废了
再忍二年,2025年人工智能女仆机器人量产了,到时就没女人什么事情了!!!
返还彩礼需要另起诉
已经羁押那么长时间,如果无罪赔偿怎么算,牵扯太多人的利益,只能让他有罪办成铁案
双方本来就是协商婚后一年加名,男方强奸之后,警方因为两人订婚的关系,协商加上名字,然后让女方不要追究男方责任,男方同意之后又反悔了。女方再次报警。懂吗?法院都说没有骗婚的嫌疑了,咋滴,你是比一群法官一群警察还懂啊?
山西女子不能要
随身带火机有备而来,剧本己设定好。
事实说明男人娶老婆最好不要给彩礼
可能法官要和解说白了!就是要男的承认强奸!10万归女方的精神赔偿!结果男方不同意!(到时候10万没了!还要赔偿!到时候女方反悔男的还要被判10年)男方说愿意承担娶女方的责任!法官直接判男的承认强奸愿意承担刑事责任!案子翻不了二审维持!除非男的能找到证据证明没有和女的发生性关系!
[得瑟]谈价钱的不都是瞟昌?如果收了钱就是铁证了。
杀
又是一个六月雪![笑着哭][笑着哭][笑着哭][笑着哭][笑着哭]
仙人跳
刑都判了,婚肯定不会结了,钱该退男方了吧![得瑟]
现在社会真可怕新钱换旧人也就算了还是个坑货
一定不要招惹小仙女,一个气不顺,就告你强奸,你还没办法自证清白。珍爱生命,远离婚姻
uc那么多漂白的,这个小编是最厉害的
审判长拿了好处
如果我没记错的话,当时这个男的刚被抓进公安局的时候,法院一直是动员他们两家庭外和解的,貌似男的死活不同意。这些都是有证可查的,前两个月的新闻都是这么说的。 怎么现在给判了,就变成了铁证如山,男的强奸证据凿凿
法官:你有li吗?没li打什么官司?
结婚是假,骗彩礼是真。
要钱越多 感情越淡
现在有事都要送礼,雷都打不动…
南京法官
这么判,以后没人好结婚了!
各位兄弟只能看二审怎么判了[裂开][裂开][裂开][裂开][裂开][裂开]
干嘛要结婚呢,现在这社会大把人愿意单身,满足需求的方式很多种,何苦非要找个人结婚,自己赚钱自己花,想干嘛就干嘛。笨蛋才想结婚
三年后会不会多一个灭门案?
凡事要彩礼的全部当作潜在诈骗犯
要彩礼,要婚前房产加名的,不做婚前财产公证的一律不要[笑着哭]
问题,并不在于是否订婚,而在于是否强迫,半推半就算不算强迫?彩礼这样的糟粕,不知道何年何月才能丢掉
糊涂法官判的糊涂案
[笑着哭][笑着哭]
国家要负责
现在的仙人跳受到法律保护了
评论区的都好负能量,真是虾头。哪个男人没有个三尺钢棍,和一腔热血呢!
不愿意就别拿彩礼和金戒指,还要求人家房子加名,自愿去的婚房,又装贞洁烈女,事后又不主动退彩礼,不是图财骗婚谁信?
彩礼也搭进去了![得瑟]
可信度高不?
就别那么抱怨创业机会少 创业难了 你看这不就来了个非常好的项目吗 有机会要上 没有机会创造机会也要上
出来后就团灭她
国家不认订婚这种习俗,可以理解,婚姻法在那。但同样是传统,彩礼是不是也应该不认呢。
到时候女方钱花光了。说什么也没有了成老赖无解。毕竟人家里有几个等着用钱的无业游民!
什么叫人财两空?这就是
结婚吧,去蹲牢房那种[呲牙笑]
以后还是国家分配对象,不敢找女人了小心被套路。
还敢质疑?要不是监狱不够大,通通抓起来抄家送给女方
判三年是男的蠢,可以理解;那么不退彩礼,就是法官蠢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