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种地要交钱”到“骑车被罚50元”,是不懂法还是装糊涂?

京都闻道阁 2024-04-26 08:53:56

文丨崔桂忠

近日,两则关于执法的新闻引发了广泛的热议。这些新闻事件引发了人们对执法部门和公职人员的关注和反思。

4月22日,据“中国三农发布”消息,眼下正是春耕大忙时节,而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开鲁县建华镇双胜村种植户反映,有镇、村干部阻止他们下田耕种,“不缴费不让种地”。更离谱的是,当地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纪云浩带头阻拦,并声称“别找我,我不懂法。”

4月23日,南京一网友发帖称,他在骑自行车时因没有牌照,被交警罚款50元。24日下午,南京交警发布消息称,已撤销针对其骑行无牌自行车上路行为的处罚决定,并对当事民警追究执法过错责任。

这两个事件迅速在网络上引发热议,公众对公职人员的职业素养和公职形象产生了深深的疑虑。

对于第一则新闻,纪云浩作为政法系统的公职人员,他的言论表明他法律素养的严重缺失,这种言论不仅对他的政法委员身份构成了极大的讽刺,也侮辱了法律职业。作为公职人员,他应该是法律知识的传播者和实践者,因此,他的言行应该符合法律的要求。这一事件提醒我们,公职人员应该不断提升自己的法律素养,以更好地履行职责。

而在第二则新闻中,一位网友因为骑自行车没有牌照被交警罚款50元。然而,后来交警部门撤销了处罚决定,并对当事民警追究了执法过错责任。这一案例揭示了执法部门在培训和监管方面的不足,需要加强。公众对法律法规的认知需要及时更新,以适应法律环境的变迁。同时,这也提醒了执法部门要严格执法,避免在执法过程中出现错误和不公正的情况。

这两则新闻事件的当事人,到底是不懂法还是揣着明白装糊涂?有人提出了质疑。对于不懂法和装糊涂的区别,我们可以这样理解:不懂法是因为法律知识不够,可以通过学习来弥补不足;而装糊涂则是指明明懂法却故意刁难老百姓,违法乱作为。对于纪云浩这样的公职人员来说,如果他明明懂法却故意以不懂为借口,刁难农民,那就是明知故犯,违法乱作为,理应受到严肃处理。

法律不仅是规范行为的工具,更是维护社会秩序和保障公民权利的基石。正如古语所说,国家不能没有法治,人民也不能没有法律保障。作为公职人员,更应该树立宪法意识,强化法律思维,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杜绝行政行为的盲目性和随意性,严格按照宪法的要求履行职责。这也是确保社会公平正义、维护人民权益的重要举措。

一方面,在执法过程中,公职人员应该具备扎实的法律素养,不断增强“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法治意识,绷紧法律底线这根“弦”。要弄明白法律规定怎么用权,什么事能干、什么事不能干,而不能当“法盲”。

另一方面,要加强管理、强化监督,设置公职人员法治素养“门槛”,发现问题就严肃处理,以确保执法的合法性和公正性。只有通过提升法律素养、加强培训和监管,才能够建立起一个公正、透明、稳定的执法环境,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和秩序。

☆作者简介:崔桂忠,曾任某部队政治委员,海军上校军衔。现任大连市旅顺口区委办公室二级调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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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易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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