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之谦错了吗?摄屏到底犯不犯法

新黄河 2024-02-17 22:30:59

2024年春节档是一个创造票房数据、观影人次新历史的春节档,但春节期间围绕着“摄屏风波”的话题一直争议不断,直至2月15日薛之谦在分析自己观看《飞驰人生2》的观后感时配上了几张摄屏照片,加上第二日央视新闻频道专家的解读,将这一风波推上高潮。春节档后期,关于这个风波的讨论不断冲上热搜,其热度甚至超过了电影本身,围绕这一议题的讨论也从行业领域扩展到公共领域。

摄屏也称为屏摄,是指在电影院或者其他电影展览等场所观影时,用相机或手机把银幕上的画面拍下来,或者录音、录影并公开发表到网络等公共空间。这在很多国家以及中国香港、中国台湾都属于明令禁止的行为,但对很多不太看电影的人来讲还是知识盲区。

也许是为了普及和呼吁反对屏摄等文明观影礼仪,早在2月7日,国家版权局就在官方微博发布了雷佳音主演、国家版权局和国家电影局联合拍摄的院线电影版权保护公益广告,其中明确指出“观看过程,放下手机,不要屏摄”。

在春节档早期,贾玲在宣传《热辣滚烫》时也呼吁大家看电影时尽量不要录屏,希望把惊喜留到电影里。因为贾玲瘦身100斤是这部影片最大的看点。然而等影片上映后,瘦版贾玲的摄屏图依然在社交平台上被疯发、疯转,这让很多没有看过影片的观众备受影响,失去了跟影片主角一起成长的新鲜感。

该事件的发酵是在2月15日,歌手薛之谦在微博发文分享了自己观看《飞驰人生2》的感想,而他长文中的配图除了自拍,还有3张手机拍摄的电影《飞驰人生2》的屏幕。薛之谦的本意是为喜欢的电影做宣传,但公众人物公开发出自己的摄屏照片的行为,很快引发了一些影迷的反感。很多网友认为,拒绝摄屏是观影的基本要求,属于“既不尊重电影,也不尊重其他观众”的行为。公众人物更应该以身作则,带头摄屏的确不妥,无论多喜欢,也应该克制。

这事件引发了巨大争议,“薛之谦盗摄”直冲热搜第一,截至2月16日阅读量已达2.3亿。薛之谦本人先在2月16日上午9时许,以打油诗态度暧昧地回应质疑,“祝你慧眼,识图看片,本尊在谢,你在塞脸,习惯示众,罪带笑点,此心光明,亦复何言。”当日晚间,央视新闻在报道屏摄事件时,采用了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的一个观点:“我国法律上没有盗摄这个说法,这应当是侵害著作权的一种通俗的叫法。一个照片或小片段,用于自己欣赏、个人研究、课堂教学,为了评价或评论某个已发表的作品,都是‘合理使用’范围,不构成著作权法中所说的侵害版权的行为。但是,如果将电影中的精彩片段在短视频平台传播,若当事人不许可,权利人不同意,则属于侵权……”薛之谦随后又在当日晚7时许转发了央视新闻的报道,言辞间将之当作是对自己行为的一种支持。

记者通过查询发现,央视新闻中的观点是从著作权法的角度讨论影院屏摄,但电影行业的法律中有更详细和明确的规定。电影产业促进法第三十一条指出,“未经权利人许可,任何人不得对正在放映的电影进行录音录像。发现进行录音录像的,电影院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要求其删除;对拒不听从的,有权要求其离场。”该条款没界定影院拍照的行为,但已经明确指出录音录像是违法的。2021年,微博电影还策划了百余位明星共同倡议拒绝摄屏。这次事件发酵后,百老汇电影中心、上海万达、董润年、邵艺辉等部分行业机构及导演也站出来发声,反对摄屏。

那么摄屏行为为何屡禁不止呢?从本届春节档满网的瘦版贾玲摄屏晒图和薛之谦摄屏风波的后续发展,可以窥见一二。首先,有很大一部分数量的春节档观众,并不是电影院的常客,而是平时不太进电影院的大众观众。他们对于在影院里看到的震撼之处,就像旅游时看到美好景色一样,本能地想拍摄下来留念。有一些网友将摄屏照片分享出来,并不是带着恶意的。这与在影院中盗摄全片出售获利等情况有着本质的区别。所以在以往春节档,很多影片的片方会公开表示对盗录的枪版重拳出击,但此次薛之谦摄屏风波发酵后,包括《飞驰人生2》在内的春节档各大片方都没有公开发表意见。万达影城的工作人员表示,对于普通观众的屏摄行为,他们通常会走过去口头劝阻劝删,温和地教育。

那么,拍摄电影屏幕究竟违不违法?不可否认的是,在影院拍摄屏幕是不是违法,目前仍是灰色地带。但需要强调的是,法律是道德的最低标准。往后一步,这个行为就是一个与道德有关的议题,往前一步就变成一个与法律有关的议题。参与过多部电影宣发的电影博主“做电影的连城易脆”就认为,“这次央视新闻找的政法教授朱巍辩驳的一个依据是‘合理使用’,是一个非常模糊的说法,根本就没有足够充分的对于‘合理使用’的定义,都是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按照这篇报道的说法,可能会造成很严重的道德滑坡,今天拍1张照片是合理使用,明天可能就是10张照片也是合理使用,后天就是拍3分钟视频合理使用,合理使用就成了一种道德免死金牌了。”

人不能只以不触犯法律为目标来规范自己的言行,像薛之谦这样具有众多青少年粉丝的公众人物,更应该对自己的行为严格要求,呼吁大家按照正确的方式去做。但薛之谦坚持“头铁”,也反向带动了粉丝,很多粉丝甚至还模仿偶像的行为摄屏晒图,以此支持薛之谦的行为。拍摄屏幕或许不犯法,但一定是违规行为,是不文明、低素质的行为,是很多成熟的电影市场一直呼吁拒绝的行为。我们的电影市场需要健康的发展,需要拒绝的不文明观影行为还有很多,包括但不限于大声喧哗、踢打前排座椅、在影院内打电话、玩高屏幕亮度的手机、吃有刺激性气味的食物等等。

记者:邢媛 校对:王菲 编辑:曹梦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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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2024-02-17 23:27

    如果是一个普通人,这叫偷拍盗摄,一个明星发截图那叫宣传,你看韩寒和发行方有一个不愿意的吗?这时候讲上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