椰树,你凭什么硬刚《广告法》呢?

周兆成律师 2024-05-10 17:24:34

椰树,你凭什么硬刚《广告法》呢?

在涉嫌“擦边”被罚40万之后,椰树集团强势回应,提出了“两不服”。

第一不服,“椰汁擦乳”是科普教育,广告法没有规定在自己官网上转载科普教育违法,“法无禁止即可为”。

第二不服,在自己官网登载得到政策帮扶、被死里救生等内容,属于厂史教育。

总结一句话——你用广告法罚我,前提得是我打了商业广告吧?但这些内容,哪里和广告沾边了?

由此还提出了“一担心”,说自己品牌一旦受损,近两万员工都要跟着倒霉,50万椰农都要脱富返贫。

好家伙,这帽子真够大的,扣谁头上不都得砸个半死?问题是,你扣得上吗?

我们来看这张涉案广告,椰树辩称,黄框里的话是引述的科普教育,但问题是,这印在你的广告海报里,上面明晃晃印着你家代言人和产品logo,跟产品强挂钩,很明显是出于推销的目的,就算黄框里的话是引用,上面的白字,你该作何解释?

再者,椰树说,官网上讲述政策倾斜帮扶等内容,是“厂史教育”。

此前有一个法院出版案例,一个民办学校在招生简章上,称校领导曾多次受到大领导接见,还印上了合影案例,也是涉嫌违反《广告法》第九条第二款。

法院在说理部分,就明确写了:你这个东西在不特定的时间、面向不特定的受众散发,附有情况介绍,还写了地址和联系电话,且你使用国家机关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目的,明显在于提升社会地位,提高目标客户对它的价值预期,吸引更多客户接受你的服务,从而获取更多的回报,所以就算是印在《招生简章》上,也是商业广告!

同样的道理,椰树在官网刊登的内容,是不是会触达消费者?是不是为了拉高预期从而推销产品?那当然也属于商业广告!

概念是死的,理解是活的,商业广告不是你说不是就不是,而要看你是否以宣传营利为目的,是否采取广而告之的形式,是否指向特定的产品、服务或品牌。

不过话说回来,这件事儿,大家吃瓜就好,不必代入感太强。

这已经不是椰树第一次因为“擦边广告”被罚了,罚一次,上一次热搜,带来一次大规模讨论,拉动一次销量和热度,这种程度的营销策划,市场价又何止区区40万呢?

我也不信椰树这么大个集团,没有个法务部能讲清什么叫“商业广告”,被罚后提出“两不服”大概率是为了贡献另一个热搜词条,甚至有网友猜测,所谓的举报线索都是椰树自己提供上去的。

而就在椰树为“擦边广告”强词夺理辩护的时候,又有一家网红酸奶品牌打出了“18岁以下我不卖,60岁以上不敢卖”、“别说你不懂”的低俗广告词,暗示产品有壮阳功效。

如果我们纵容椰树继续“擦”,迟早有一天诸如此类的广告会充斥市场,到时候,你还敢带着孩子逛超市吗?椰树老板,问你呢,你敢吗?

所以我真心奉劝椰树,大家都是明白人,少玩文字游戏,这行政处罚,公允合理有依据,该认就认,该改就改。

说到底,近2万员工和50万椰农的生计,不会被《广告法》毁掉,而会被无底线地“擦边”毁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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