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个月竟扎伤36名妇女臀部!1990年沈阳市特大系列锥刺案侦破始末

路之意 2024-02-08 04:40:21

1989年8月3日凌晨5点左右,在辽宁沈阳市爱民商店工作的冯小琴从家里骑车出来去上早班。天还没亮,路灯未熄,马路上几乎没有行人,显得宽阔寂寥。

小冯顺着华山路往东行驶,走到皇姑区少年宫门前,忽听身后有人骑车飞快驶来,经过她身边时,她觉得左臀部被人用拳头打了一下,随后就见一个男子“嗖”地从身边蹿了过去,拐进左边一条胡同里不见了。那个家伙光着脑袋,头发较长,上身穿件深色西服,看背影长得挺壮,骑一辆26型黑色旧自行车。小冯被打的时候心里一哆嗦:遇上了流氓!不过,她没敢喊叫。想他不过仅仅用手打了自己一下,吃个哑巴亏算了。

小冯到单位忙起工作来,就把这事忘了。可是她渐渐觉着,臀部上被那人打的地方越来越疼,像扎青霉素针似的。

“冯姐,你裤子那块儿怎么了?”一起工作的姑娘小王问。

小冯回头看,咦,那被打的地方有一小圈儿血迹,她这才觉出事情并非那么简单。她和小王来到隐蔽处,让小王帮助检查,发现外、内裤的左臀部位置上都有一个小眼,臀部上有一个高粱米粒大的伤口。

小王问:“冯姐,这是怎么弄的呀?”

“倒霉!”小冯骂着,将早晨的经过讲了一遍。

“呀,你这是遇上了坏人,”小王说,“叫坏人给扎啦!”

小冯越想越感到后怕,也很气愤,到公安机关报了案。

其实,在此前不久,皇姑区公安机关已经接待了一位待业的女青年郑慧珍,她说在一天清晨5点左右被一名歹徒扎伤了左臀部。歹徒的特征、作案手段以及报案人被扎伤的情况都与冯小琴所说的相似,估计两案是同一名歹徒干的。

小冯报案后,心情平静了一些,第二天,被扎伤的地方肿起来了,像鸡蛋黄那么大,很疼。可是,商店工作忙,她不愿为此休息,坚持着上班。3天后的一个清早,她还是那个时候骑车出来,顺着老路去上班。当她骑车来到离上次被扎不到10米的地方时,忽觉背后又是一阵风,还没等她看清,左臀部又被一个男子用什么东西扎了一下。那个家伙的身材和自行车特征都和上次的一样,又拐进那条胡同跑掉了。

4天内被扎两次,小冯又怕又气,禁不住哭了。她气的是,怎么这样巧,都叫我遇上了呢?是不是闹鬼了?怕的是,坏人这么嚣张,从后面抽冷子就扎你一下子,多吓人,以后还怎么上班?

小冯两次被歹徒扎的伤口,半个多月后才好。从那以后,她每次上早班都是由爱人送到单位,晚上更不敢出门了。

1989年夏,皇姑区公安分局从领导到刑警队的侦查员们都在为一个“系列性锥刺案”而困扰着,忙碌着。

早在郑慧珍、冯小琴等被害妇女报案后,区分局和刑警队就给予了重视。经过对案情分析研究后认为:被害者都是清晨上早班或下夜班的单身骑自行车的年轻妇女,被扎的部位都是左臀部,作案地点都是在皇姑区内,被害人提供的罪犯衣貌(只见背影,未见面部)特征、作案手段等等都很相似,据此可以断定都是同一个人所为。

犯罪分子所使用的凶器,判断为锥子一类的刺器,柄短可握,既便于隐蔽,又可使被害人最初仅有拳打(拍)一下的感觉,往往过段时间后才觉得疼痛。锥杆较细,所以在人体上只能扎一个小眼,深度约在1-2厘米左右。虽不能致人伤残,但也给被害人肉体上造成痛苦,一般须经一周到一个月治疗才能痊愈。

被害妇女中有两个人先后被扎两次。被害者张艳萍被扎两周后还不能上班;汪来丽被扎后至今左腿仍感麻木。更重要的是,被害妇女在人格、精神上受到了侮辱与伤害,思想上产生压力和恐惧。张艳萍两次被扎后,走在路上提心吊胆的,看见有人过来就躲,精神上出了毛病。

这一系列性流氓伤害案件传开后,许多上早班、下夜班的女职工人人自危,严重影响了社会安定。所以,皇姑区公安分局对“锥刺案”十分重视,立案侦查。但是,入冬以后,犯罪分子忽然销声匿迹,不再出现,侦破工作便也暂时中止了。

开春后,天气转暖,“锥刺案”又频频发生,短短3个月内竟发生20多起,有的还造成了比较严重的后果。

沈阳某厂二车间女工张云萍被扎就是一例。4月16日早晨5点钟左右,张云萍骑自行车上早班。行驶到一家副食品商店附近时,从身后飞车驶来一个男子,向她靠拢,伸手“打”了她臀部一下。张云萍吓了一跳,刚回头看,那个人已经飞快地驶到前面去,窜进一条胡同里不见了。事后张云萍仔细查看,才知是被人扎了。渐渐的,她感到左臀部疼痛,发木,中午肿起一个大肿块,到下班时已经不能行走了。同志们叫了出租车把她送回家,躺在床上起不来,伤口剧痛不已。她每天到医院打针、敷药,休息了20多天才好些。

张云萍痛恨犯罪分子,由人用车推着到公安机关报了案。公安人员询问犯罪分子的衣貌特征,她说:没看见他的正脸,只看见了背影。他30来岁,身高大约1.7米,穿一件紫色的像秋衣似的上衣,没戴帽子,头发较长,骑一辆26型黑色旧自行车。

“就是去年那个家伙!”公安人员在案情分析会上气愤地说,“这小子好像一条毒蛇,冬天蛰伏了一阵,天气暖和又出来害人了!”

5月7日,张云萍伤处基本痊愈,又上早班了。她骑车行驶到上次被歹徒扎伤的那个地方,精神不禁有些紧张。前面不远有一位骑车同向而行的女同志,她紧蹬几下,想赶上结个伴;没想到就在这时,猛地从后面蹿出一个男子,骑飞车赶到前面那个妇女身边,伸出右手“打”了她臀部一下,然后跑得无影无踪……

又是他!张云萍心一紧,吓得几乎呆了。她见歹徒已经逃遁,赶上那个妇女。那个妇女正用手抚摸臀部,手上有血。

张云萍来到厂里,把前后两次的经历对同志们讲了。消息传开,第二天,同厂的女工李袁云来找她,说她也在一天清早被歹徒扎伤过臀部。两人一说,情况大同小异,认定她们是被同一个歹徒扎伤的。

张云萍问:“你报案没有?”

“没有。”李袁云怯声地说,“我怕坏人报复,又怕被人笑话。”

“怕什么!”张云萍忿忿地说,“连我在内,就知道有三个人被这个坏蛋扎了。如果不报案,他不就逍遥法外,继续害人吗!”

经这么一说,李袁云也有了勇气,于是,两人一起到公安机关报了案。

“锥刺案”频频发生,又上升为突出的案件,皇姑区公安分局领导决心侦破此案,打掉这个气焰嚣张的犯罪分子。

于是,在张云萍和李袁云报案的第二天就采取了行动,在其它刑事案件侦破任务繁重的情况下,从刑警一队抽调一半警力,每天从早晨4点半到6点半,在发生案件的主要路段进行侦查,不破此案,决不收兵。

1990年5月8日,也就是张云萍第二天,专案组侦查员吕晓楠咬住一个目标,已经有好长时间了。那个家伙骑着一辆26型自行车,从华山路由北向南,不紧不急地缓缓行驶。来到10路公共汽车天山路车站时,他站下了,将自行车停在路边,身体靠在车梁上,好像在等人。

这在一般人看来,并无什么可疑之处。可是吕晓楠想:现在才4点半刚过,天没放亮,公共汽车还没发车,那么他在这里等什么人呢?是不是为了某一目的在这里消磨时间或等待机会?吕晓楠心生疑点,躲在车站对面的小巷里进行监视。

那个人在车站足足待了20多分钟。这期间,没有单身年轻妇女骑车从此经过。

耐性,犯罪分子要有,侦查人员更要有。

那个人这么长时间地待在那里不动,更引起了吕晓楠的警觉。生活节奏加快了,大家都很忙,这个人却居然在大清早一呆就是20多分钟,他究竟要干什么呢?

天黑,没有路灯,难以辨认。吕晓楠想了想,心生一计,骑车绕到那个人面前,借装作修理自行车的机会快速地打量了他。30来岁,长发,体壮,上身穿深色西服,骑26型黑色旧自行车,无牌照……这些都与被害人提供的罪犯特征相符;遗憾的是他戴副黑框眼镜,看不清面部……吕晓楠“修”好自行车,骑走了,又绕回到隐蔽处,继续监视着。他的想法是争取现行抓获。

5点过了,那个人骑上车,向东奔三洞桥方向驶去。三洞桥,是曾经发生过数起“锥刺案”的地方,吕晓楠在后面跟踪。来到桥下铁道路口,迎面骑车过来一个人,吕晓楠认出是刑警队长许宝贵,心中大喜,朝前面那人指了指。许宝贵会意,两个人前后包抄过去。吕晓楠追上那个人,用前轮一别:“哥们儿,停一下!”

很简单的一句话,却使那个人蓦然一惊,下了车:“你……干什么?”

“我是公安局的——”

话还未了,那个人跳上车就跑。如果心里没鬼,跑什么?吕晓楠飞车猛追。迎面包抄过来的许宝贵截个正着,一伸胳膊就把那个人从车上拽下来了。他还在挣扎,吕晓楠赶过来,把他的一只胳膊反拧过去,疼得他“哎哟”直叫喊,这才老实了。

搜身,没发现什么可疑的东西。

自行车车把上挂着一个布兜子,里面是空的。

简单问了几句,回答也无破绽。

但是,目光敏锐的吕晓楠忽然发现,那个人的两只脚一直站在原地不动,难道……他突然用力把那个人一拉,那家伙失去重心,差点跌倒。

许宝贵弯下腰,从那个人刚才站的地方拣起一个东西。

那是一把用8号铁丝自制的锥子。

在设岗张网的第二天就使专门用铁锥刺伤妇女臀部的流氓犯高伟落入法网。

高伟供认:从1989年8月到1990年5月8日期间,他用自制的锥子扎伤30多名清晨单身骑车的年轻妇女。他在厂里是个钳工,做一把锥子不是件难事。

实际上,这是个保守的数字。就在电视台播放高犯落网新闻片的第二天,沈河区某商店45岁的女营业员李某就来到公安机关说,今年4月10日清早,她在三洞桥被一名歹徒用利器刺中左臀部,深达骨质,至今未愈。

“我认出,就是那个姓高的家伙扎的。”李某说,“你们把他抓住了,为民除害,太好啦!”

审问高犯,他承认也是他扎的。从这可以看出,由于种种原因,身受其害而未报案的被害者还大有人在。

法律重证据。经过执法机关逐一调查落实并经高犯交代承认,被他扎伤臀部的受害妇女达36名之多!

那么,他的犯罪动机到底是什么呢?且看下面的审讯:

问:你为什么要扎伤妇女?

答:我想寻求一种刺激。

问:什么刺激?

答:我扎完了,觉得挺好,怪有意思的。我想过过瘾,试试扎女的什么样?

问:为什么扎那么多人呢?

答:去年扎几个,也感到不好,把锥子扔了。今年我觉得没什么事干,想去年没犯事,就又做个锥子,又扎了,反正她们撵不上我。

问:究竟什么原因促使你这么干呢?

答:我也说不清。

问:那些被扎的妇女和你有仇吗?

答:没有仇,我就是为了寻求一种刺激,不扎就闹心似的……

高犯精神正常,能控制自己的行为,有责任能力。

不难看出,高犯精神空虚,道德败坏,在变态邪念驱使下走上了犯罪道路。他爱听年轻妇女在被利锥扎刺的一刹那发出的惊叫声,想像着她们那精致华丽的衣裤和美丽的胴本被他损坏后的痛苦和窘态,从中寻求“刺激”,觉得“过瘾”、“好受”,同时又为自己屡次作案后能顺利脱逃而感到洋洋自得。这是一个对社会危害极大的流氓犯,其手段之残忍,伤害人数之众多,犯罪活动之嚣张,都令人发指。

1990年6月26日,在辽宁体育馆几万人参加的公判大会上,被宣判的罪犯有20多名,与众不同的是,唯有高伟在被宣布处以死刑后,全场响起了长时间的掌声,表达了人民群众对他的强烈憎恨:不杀不足以平民愤!

很快,在沈阳市郊区某地刑场上,随着清脆的枪声,因流氓罪被判处极刑的高伟扑地而倒,结束了33岁的生命。

(因可理解原因,文中受害人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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