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未到期被“赶”出,民警化解租赁纠纷

扬眼 2024-05-15 17:16:11

扬子晚报网5月15日讯(记者 郭一鹏 通讯员 雨公宣 罗勐)近日,南京雨花台分局经济开发区派出所接到市民吴女士报警称,租房合同还未到期,在其不知情的情况下房东将房子卖掉,与房主发生矛盾,求助民警帮助调解。

民警到达现场后,吴女士告诉民警,自己与房主签订了一年期的合同,刚到第四个月,在没有提前告知自己的情况下,房主就将房子卖掉,新房主又急于装修,自己根本来不及找到新的住处。随后,民警联系的房主也到了现场,据房主刘先生称,因家里急于用钱才将房子尽快出手,疏忽了提前通知吴女士。民警在了解情况后,向房东刘先生讲解了相关法律知识,针对目前的情况,属于刘先生违约,应对吴女士进行一定的补偿。

经过民警耐心地调解,刘先生愿意补偿吴女士一个月的租房租金,并联系中介为吴女士找到新的住处,承担搬家所有的费用,矛盾就此化解。事后,吴女士对民警的耐心调解和帮助表示感谢和满意。(文中人物均化名)

校对 盛媛媛

1 阅读: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