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不说,有些人真的是想钱想疯了,面对帮助自己的人,不是出于真诚的感谢和感恩,而是诬赖和讹诈。事实上这种事情,在我们的生活中并不算多么稀奇,而且我们也听过或者见过这种事情。
近日,南京街头却又出现了类似的情况。这一日夜里,一位年轻男子正常骑车行驶在路上,忽然他看到路旁有一位老人摔倒在地上,脸上有血。小伙子也不知道是他自己摔倒的,还是被别人撞到的。
总之他出于好心,不但将老人扶起来,还报了警,等待交警来处理。然而小伙子万万没有想到,老人的儿子到达之后,却诬赖是小伙子将他父亲撞倒了。那么这时有些网友就表示怀疑,如果说不清楚的话可以查看监控,毕竟现在的道路大多都安装有监控。
事实上老人的儿子就是看了监控,并且以监控看不清楚为由,说就是小伙子撞的,于是两人发生了一些争吵。视频中,老人的儿子直言道:“你赔呗!你把证据拿出来!”意思就是说,你说你没撞就把证据拿出来,否则就要赔钱。
小伙子也有些激动,说道:“我为什么要赔?如果你父亲跟我没有责任,你需要跟我道歉!”小伙子当时担心造成误会,其实在扶老人的时候也拍摄了视频,然而他给老人儿子看的时候,对方还是不认证,认为证据不足。
他的目的已经很明确了,就是想讹小伙子钱。幸好交警及时处理,通过视频内容,查出了视频的真相,老人因为喝醉骑车摔倒,小伙子完全是做好事才将其扶了起来,于是就让小伙子走了。本来事情已经过去了,但是这段视频却在网上曝光,网友在评论区评论炸锅。
一些愤怒的网友就表示,老人儿子太坏了,从某种程度上说,小伙子是你们的恩人,这种恩将仇报的事情着实可恶,令人憎恨;也有网友表示,如果人人都像老人儿子这样,以后谁还敢做好事呢?所以这样的人必须得谴责。
虽然这件事情令人生气,不过话说回来,我们遇到需要帮助的人,还是得帮助,不能因为某些人得无情,也让自己变得冷漠。毕竟人们的眼睛是雪亮的,毕竟正义在我们心中,而且做好事是一种美德。对此,你们怎么看呢?
这种事查明了,警察当时就该给出处罚意见:污蔑他人,要么赔偿,要么关几天。而不是要等事情被放大后又再次处理。这样才是真正的正义。
上一个南京法官:“不是你撞的为什么要扶”
这种行为就该入刑,敲诈勒索罪……
给好心人点赞。反正我是不敢扶。
不是该判敲诈勒索罪吗?
祝这坏老头和他那个鳖儿子用堕黑暗,看不到光明!
应该给讹人的判刑 和敲诈勒索一个性质
老人是摔倒了,不是摔死了,从老家伙不吱声来看,这是家教问题,遗传!
为什么不扶,现在知道了吧,所以再不要站那么高当圣母
和小伙争吵就是寻衅闹事,说人是小伙撞的就是肆意诽谤,要求小伙赔钱就是敲诈勒索,数罪并罚,赔个十万八万,关个八年十年。
谴责要是有用那这样的事就不会发生了,建议我们的国家,为了社会正义的重建,凡是这样的事件,不用被讹的人起诉,由检查机关提起公诉。而且是重判速判
人家幼稚园的小朋友都知道这年头不能扶老人。活该了[呲牙笑]
讹人的为啥不追究?最少拘留十五天!
这不是敲诈勒索吗?警察不管?
南京人的经济水平上去了,道德水平却下降了。
我也佩服这伙子的勇气,反正我不敢[笑着哭]浪费时间,诬陷了就简单道歉就好了[笑着哭]
又是南京。
还敢扶,什么家庭啊
为什么要自证,你有证据就告我,没证据就是敲诈勒索!
说白了,讹人的成本太低了!!!
正能量价值观不能推广,就是没有一个良好的氛围支撑,值得深思。既然已经确定了是助人为乐,能否对诬陷者进行惩处,还人一个心安理得呢?
不能以谴责了事,必须有行政处罚甚至刑事处罚,必须有官方的态度并公之示众,否则效仿的人会越来越多!
南京?哦,正常了。
又是南京!
必须惩罚,按敲诈罪处罚。南京市要进行表彰,要有物质奖励,扭转南京法官带来的道德下滑的现状。不然,谁还敢扶人?
讹人成本太低,导致事件层出不穷,归根到底是法律出了问题
看见了吧,以后学聪明点,做好事之前看看有没有监控,有没有人证,如果都没有那就算了
应该惩罚讹人者十位以上现金,然后再判他期诈讹人罪=年以上有期型罚,不然以后谁还敢扶,这就是道德失信。
甭管是不是你撞的,反正逮着当事人不分青红皂白先咬一口,讹到钱就先赚一笔,保准不亏。良心、道德、社会功德?那是不可能有的,反正讹诈到了就赚发了,没讹到也没损失,无本买卖。
污蔑别人的人,应该要拘留十五天。要不谁还敢出手去护?
诬陷他人,讹人者必须严惩,顶格处理,杜绝一些人的侥幸心理
1,民事诉讼需要自证,就是老人一家要证明别人撞的。 2,老人儿子涉嫌污蔑,敲诈,这都是有视频作证,并且有出警记录的,花400元找个律师写个状子,然后在家里坐等收钱就可以了。
南京有钱人这么多的吗
应当以诽谤罪起诉说这句话的法官,以正民风。
还是南京!那么多年过去了,南京还是没有一点进步!
第一个扶人被讹的也是南京吧,幸好我不在南京[得瑟]
南京是不敢扶的发源地。希望这是最后一次。
这个老人的儿子是跟王法官学坏了。
现代版农夫与蛇的故事
违法成本太低,请王浩法官来扶
南京[捂脸哭][捂脸哭][捂脸哭],那是个有历史的城市[捂脸哭][捂脸哭][捂脸哭],
南京这个警察执法不力 应追究责任
少管闲事,吃一堑长一智吧,老弟!
连叫救护车都不敢叫,不是你撞的,为什么叫救护车
那个儿子其实是希望父亲没人扶,死了,省的自己花钱花时间花精力赡养老人吧?
老是这种挑战道德底线的行为就该枪毙!不要多管闲事!不要多管闲事!不要多管闲事!这社会趁年轻多赚点钱回家躺平养老吧!
套麻袋削他[吃瓜]
这种事不入刑,社会风气永远好不了
法律要出台讹诈者要负法律责任,重罚讹诈者已经刻不容缓了!
南京,那就正常了
谴责有用的话要法律干嘛
判刑一年起步,否则就流氓法
太心寒了,我以后不会扶
类似情况,应该按诈骗罪敲诈勒索定性
为什么不反起诉他敲诈勒索???
无语(#-.-)典型的敲诈勒索 就道歉完事 这成本太低了
讹诈
应该立法对这种讹人的现象坚决打击。
起诉他敲诈勒索[点赞]
不因道歉了事,因讹诈多少赔多少
另一个新闻,不知真假,女生扶老太,儿媳妇诬赖,还法院告了女生,最终法院判处巫告方行政拘留10天,赔女生精神损失费6万8,可以仿效一下
这种东西直接单位开除了
多么遗憾,南京失去了一次为自己正名的绝佳机会。我们的社会也失去了一次正气清风的机会。
对恶人只靠道德谴责没用,但好人被恶人诬陷肯定有用
为什么不定性为敲诈?
假一赔十,他讹多少就让他10倍赔,我觉得这样才能扭转公众对扶人的顾忌
看来还是少管闲事吧!真折腾不起!
谴责有屁用,应该诬陷反坐,想讹诈别人多少钱,请付多少钱给被讹诈的人!
为什么不曝光他们单位?
讹人者不处理,好人将不复存在,更别提仁义道德
在中国不是自己的亲人千万不要去管!死活不关你的事!如果你想做好人,对不起想好为自己愚蠢行为做好准备吧
世风日下,民心险恶![点赞][点赞][点赞]
谁主张谁举证
做恶的坏人得不到法律应有的惩罚!那好人就会很少很少了!!!
滚,我家没矿不敢扶
现在是证据确凿,如果没证据的话,肯定会死咬不放[并不简单]
如果是讹人,就不是道歉的问题了,应该赔偿,标准根据计划讹人的数额标准乘以3到10倍,赔偿给这个施救人,道歉屁用没有!没有意义
这种情况应该按诈骗罪论处!
这就完了?诬陷人的成本这么低吗?难怪社会上那么多人去马路上搞讹诈!为什么不把那个儿子拘起来?行拘也行啊,让他知道诬陷人是要负责任的!
这种事该有专门的法律条款来明确责任了,不能让讹人的事情经常发生,其实像这种事诬告罪和敲诈罪都能够得上,但就是没法官敢判。
没监控咋办?现在人钻钱眼里去了,还是不扶,因为我没钱,赔不起。
扶的人是自己找事,拍照刷个抖音不香吗?
查明真相后,小伙子走了。走了?!小伙子,你扶人是做好事,助人为乐,你走了是做坏事,助纣为虐。
寒了心,以后看见这情况有多远弯多远
并非是南京人,不过在南京发生的事情,南京有关单位也没有把这个事情进行公开化处理,确实挺寒心的。
这种事我遇到了那我就是瞎子,别跟我扯没用的,你能你去扶[呲牙笑][呲牙笑][呲牙笑]
老人不坏了,到他子孙坏了
害人必须要有成本,不然,大家都来学坏人。
文章不全,后续道歉了。有视频
好心就是这么被践踏了,可惜。
这小伙不差钱嘛!
谴责有什么用?诬陷别人就该拘留
应该告他敲诈勒索!警察应该从严从重处理这类恶人恶事!
太恶心了。。。
讹人的人必须停发养老金。
碰上这种事情,真不要怪旁人冷漠。对碰瓷、诬陷这种产品,要加大它的生产成本,令有歹念之人不能有非份之想,还社会一个和谐的环境。
傻哥们儿,王浩法官早就不在了!
小伙应该以敲诈类索罪起诉这个老人的儿子吧。要求赔偿精神抚慰金五万元[点赞][点赞][点赞]
千古罪人王浩
国家应提倡好人好事,荣耀,奖励金,宣传不能少,更应该严惩污蔑,敲诈者并通报社会及其单位,让他们成过街老鼠。道德败坏等同犯罪,应让他们付出沉重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