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住建厅关于调整昆明市晋宁区11·26施工事故责任单位的通报

中国基建报 2024-05-07 00:45:20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昆明市晋宁区“11·26”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责任单位的通报

2023年11月26日16时50分许,昆明市晋宁区“晋宁麟昊商业广场、麟昊小区复工续建项目”发生一起高处坠落生产安全事故,造成1人死亡。根据《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政府关于云南凌耘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1·26”事故结案的批复》(晋政复〔2024〕22号)、《晋宁昆阳云南凌耘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1·26”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调查认定该起事故中的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无明显责任,结合《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申请调整昆明市晋宁区“11·26”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通报内容的报告》,现对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红牌警示1年予以撤销。另对晋宁麟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云南实信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云南凌耘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予以红牌警示1年(从2023年11月29日起)不变。

请属地监管部门严格按照“十九条整治措施”要求,切实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4月28日

(信息来源: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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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05-07 09:16

    甲方一般都不会有责任,都是苍蝇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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