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女大学生长期每次2千元卖淫后,又开始实施“仙人跳”被起诉

动感波比哔 2022-07-26 11:25:21

警察,我真的没有强奸她。我录音了!

事件回顾

上海警方破获了一起愤怒的敲诈勒索案。女大学生余某在酒店房间向警方报案,称自己在网上认识的31岁男子李某“强奸”了她,并称自己在反抗时抓伤了对方。后来,警方派人将余带到医院进行检查,同时派人寻找李的踪迹并将其逮捕。

面对警方的审问,李说,在网上看到余的“约饭贴”后,他满怀期待地预约与余共进晚餐。吃饭时,余主动点了一瓶啤酒。喝了之后,她说头晕了,想在附近的酒店房间休息。

两人来到酒店房间后,发生了难以形容的事情,但在关键时刻,余突然尖叫起来,跑到厕所打电话。电话接通后,对方打开扬声器,声称要李某拿3万元“私了”,否则报警“强奸”。面对突然转过脸来的余,李记录下了对话的过程。

双方都坚持自己的话,警方不得不进行深入调查,以还原真相。随后,警方发现,刚被“强奸”的余第二天又在互联网上发布了“约饭贴”,并发现与不同男人开房的40多条记录,而且当时房里与其通话的男子陆某,有敲诈勒索的犯罪前科。

面对大量证据,余只承认自己曾频繁在网上发帖以2千一次“招嫖”,并与不同年龄的男性发生过性关系。

自从俞某认识已婚男子陆某后,认为陆某对其好,故听从其建议。在网上发布“约饭贴”。与不同的男人见面后,以“仙人跳”的方式勒索不同的男人。

目前,余和陆已因敲诈勒索罪被起诉。

根据案例:

作为一名女大学生,余应该在学校努力学习,学会一门技能。毕业后,应该报答父母的养育之恩。但她不仅是一名长期卖淫者,还涉嫌犯罪。这不仅毁了自己美好的未来,也毁了父母对她未来的期望。很抱歉但每个人都应该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余也不例外。

所谓的“仙人跳”其实是一个民间名称。法律上称之为敲诈勒索,处罚方法分为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根据法律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恐吓、威胁或胁迫的方法,向被害人索要大量金钱,或者在两年内有三次敲诈勒索行为的,将构成犯罪,即刑事处罚,并将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低于这个“门槛”的人将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行政拘留的处罚。进一步处罚,勒索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勒索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

根据《上海市敲诈勒索案件立案标准》,数额相对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分别为2000元以上、30000-100000元以上和300000-500000元以上。

目前,仅李一人就被勒索3万元(未遂)。根据余的发帖频率,案发后第二天再次发帖,受害人应该比李多。因此,等待俞某与陆某的应是有期徒刑三年以上的处罚。陆有敲诈勒索犯罪记录,如其系刑满释放后,五年内再犯罪的累犯,将从重处罚。

最后,希望大家记住,色字头上一把刀。只有身正,才不会被坏人有可乘之机。​因此,请不要相信突如其来的“艳遇”。为了避免人身和财产安全受损,名誉和家庭也受到严重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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