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子丹律师:补偿问题解决前,“钉子户”可拒绝交房交地

中恒信律师事务所 2024-04-29 14:22:42

钉子户并不是一个法律概念,法律上也没有明确规定其是否合法,所以要在实践中结合具体的问题来认定。有征收必有补偿,无补偿则无征收。征收补偿应当遵循及时补偿原则和公平补偿原则,补偿问题未依法定程序解决前,被征收人有权拒绝交出房屋和土地。北京中恒信律师事务所梁子丹律师依托法律要旨和裁判指引,就“钉子户”涉及的法律规制进行了梳理探究,供大家参考。

一、有征收必有补偿,无补偿则无征收

“先补偿后征收”是拆迁过程中必须遵守的基本原则。被拆迁人和被征收人先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再搬迁,能够最大程度地避免房屋被拆却拿不到补偿款甚至“拆了旧房没新房”的局面。补偿方式多样选择,尊重被拆迁人的选择,补偿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

征收补偿应当遵循及时补偿原则和公平补偿原则;补偿问题未依法定程序解决前,被征收人有权拒绝交出房屋和土地。在征收补偿安置过程中,征收方即行政机关,应当遵守正当程序原则,充分保障被征收人享有的参与权,只有这样,才能减少因征收导致的种种矛盾,保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

二、钉子户到底合不合法?

对于拆迁中当钉子户究竟合不合法是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的,常见的钉子户有:

1、违建中的钉子户。依照物权法和行政法相关规定,未经法定程序建设而成的房屋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无法享有房屋的所有权,拆迁中建筑一旦被认定为违章建筑,除非行政机关存在违法行为,否则就很可能面临被强拆,这种情况下再选择当钉子户对抗拆迁就属于违法。

2、房屋拆迁中的钉子户。非法房屋拆迁:拆迁过程中,往往会因为征收方和被拆迁人因补偿等因素导致产生暴力纠纷或者签订不平等合同...征收方或政府在拆迁时,必须履行遵守法定的拆迁程序,与被拆迁人协商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并支付相应补偿等,否则就可能被认定为非法拆迁,被拆迁人有权提起诉讼维权,并且,这种情况下,被拆迁人有权拒绝签订拆迁协议和搬迁;合法房屋拆迁:实践中,不乏有些被拆迁人想通过拆迁获得高额补偿款的情形,但是,法律规定征收与被征收双方应平等协商补偿协议,赔偿数额并不是没有任何限度的,不同城市拆迁赔偿标准也不一样,如果钉子户漫无边际要价,导致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征收方有权向法院申请强制拆迁程序的,法院就可能因征收项目涉及公共利益或是被征收人故意不配合拆迁工作而要求强制搬离,当然,也会法定的范围内给予赔偿,但是,这种行为就是毫无意义的,只会浪费时间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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