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前的一个中午,骑自行车在上班的马路上捡到一个破腰包,打开一看,里面整整齐齐的一摞钞票,有大额的也有一元两元的,送到派出所零点,有大钞票8张其他的零钱加起来一共1000块左右,包里面还有个老式手机,警察打电话联系到了失主的亲友转而联系到失主,到派出所认领一下。
失主进门就开始千恩万谢,不出所料是个流动的小商贩,卖大枣的,拿个塑料袋装了慢慢两袋大枣,一袋五斤左右的,我自己拿了一袋,给派出所的留了一袋。
到了公司让小姑娘洗了给大家吃,正好有事去老板的办公室,就顺便带个一盘给他尝尝。推门进去看见还有老板跟几个生意伙伴一起,就请大家一起吃,老板问:“大枣是哪里来的?”我就把经过说了一下,大家都笑哈哈的说跟我沾光了。
这时候有个人说话了:“你想贴乎(巴结)老板就算了,还找个这么高尚的借口?这年头拾金不昧的早就死绝了!”
听了这话我心里很不高兴,当时就会怼过去:“您是大老板,巴结你的人很多,可是我不会巴结你!也请你不要把人都想的跟你自己一样!”
那人看我这么不客气脸上有点挂不住了,当场就跟我拍了桌子: “如果你说的是真的,我马上奖励你五万钱”旁边的人马上起哄“拿出来!拿出来!”那人叫人拿来了五万块放在桌子上。
我一看这事儿到了这个地步也没办法了:“叫你的司机开车拉着我去派出所,让他们当着司机的面给我开个证明可以吧?大家作证,证明拿不回来我当场辞职”
大家都说好的,等着看热闹。
等我到了派出所,正好大家上班了,正在吃大枣。看见我进门了就说跟我沾光了,拾金不昧啥的。我把来意一说,所长亲自给我写了证明,盖了公章。
回到公司,进老板办公室,把证明往桌子上一亮,拿着那5万块钱头也不回的走了!
晚上请全办公室的人搓了一顿,花了小5000,剩下的都揣腰包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