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男子在朋友家院子里与朋友喝酒,期间,进入朋友家屋内,看到朋友妻子正躺在床上给婴儿喂奶后,起了色心,偷摸了朋友妻子的胸部。被朋友妻子发现后逃出屋里,而后被朋友狠狠打了一顿,导致轻伤。事后,男子的朋友被警方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刑拘,最终被法院判决亮了! “我没把他打死就已经是手下留情了!”看守所里,郑某(化姓)的怒吼充满了愤怒和不解。他刚刚把猥亵自己妻子的“好兄弟”燕某(化姓)揍成轻伤,此刻却被戴上了冰冷的手铐。 这起真实的案件发生在河南安阳,原本是一次友好的朋友小聚,却因燕某酒后失德,酿成了严重的后果。 事发当晚,郑某与燕某在家中客厅小酌,郑某的妻子则在卧室给刚出生的孩子喂奶。没成想酒精上头的燕某无意间瞥见了卧室内的“风光”,竟将魔爪伸向正在哺乳的郑某的妻子。 郑某妻子被猥亵后失声尖叫,郑某则怒不可遏,把燕某打成轻伤。最终,施暴的郑某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刑8个月,还要赔偿燕2.5万余元。而燕某只被行政拘留7日。 此判决结果一出,舆论哗然。凭什么?为什么保护妻子反而成了罪犯?无数人发出这样的质问。 其实,要理解这个看似“荒谬”的判决结果,首先要认清法律背后的逻辑。法律从来不鼓励以暴制暴,正当防卫也是有明确界限的:必须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时实施。 当那个无耻之徒已经逃离现场,侵害行为已经结束时,郑某后续的报复性殴打,在法律上已经构成了新的违法犯罪行为,即故意伤害罪。 这并非法律不近人情,而是法治社会的必然选择。试想,如果人人都可以凭借“对方有错在先”就无限度地动用私刑,社会将陷入怎样的混乱?所以法律必须守住这条底线,哪怕它看起来冷酷无情! 但法律并没有放过真正的肇事者。燕某同样受到了行政拘留的处罚,如果情节严重,还可能涉嫌强制猥亵罪,面临刑事追究。 法院的判决虽然依法办事,但在量刑时充分考虑了案件的前因后果。郑某很可能被判处缓刑,意味着他不必真正坐牢。这也体现了法律在刚性之外的温度:既捍卫了法治原则,也照顾了人之常情。 这起案件给所有人敲响了警钟:保护家人天经地义,但方式方法必须在法律框架之内。面对类似情况,最理智的做法是立即控制住嫌疑人并报警,让法律来惩治罪恶。虽然这需要极大的克制,却是对家人最负责任的选择。 信息来源: 裁判文书网、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文|墨海 编辑|史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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