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碰已婚女人,那是另一个男人的脸面”,为了脸面,愤怒到极点杀了人! 昨晚广西防城港因情感纠纷出命案了!男欢女爱本没有错,错就存在不该碰已婚男女。昨晚七点左右,许某某(男,37岁)因男女情感纠纷,持刀将孙某某(男,43岁)伤害致死。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我朋友问我,这几年因情感纠纷引发的命案是不是增多了?我沉默了,为了男欢女爱,轻则丢了家庭,重则丢了性命,值得吗? 37岁的许某某,43岁的孙某某,两个加起来八十岁的男人,怎么就走到了刀光相向的地步?想想都扎心——这个年纪,多半家里有等着放学的孩子,有鬓角发白的父母,可能还有没还完的房贷。许某某挥刀的时候,有没有想过自己的孩子明天醒了找爸爸怎么办?孙某某倒下的那一刻,有没有后悔过当初不该踏破别人婚姻的边界?所谓的“脸面”,在两条人命、两个破碎的家庭面前,轻得像一张纸,却又重得把人压进了地狱。 真不是情感纠纷命案变多了,是我们总把“脸面”和“冲动”绑在一起,忘了还有法律和底线。前阵子邻市也出过类似的事,一个男人发现妻子出轨,没找妻子谈,没找对方理论,直接揣着菜刀去了对方单位。结果呢?对方重伤,他自己被判了十五年,家里的老母亲哭瞎了一只眼,孩子在学校被人指指点点。这些人总觉得“我受了委屈,就得讨回来”,可讨回来的从来不是面子,是铁窗里的日子,是亲人一辈子的伤痛。 更让人揪心的是,这种“以暴制情”的念头,往往藏在一些扭曲的观念里。有人说“碰已婚女人就是打男人脸”,可脸是自己挣的,不是靠刀子护的。许某某要是真在乎脸面,当初就该守住婚姻的底线;孙某某要是懂分寸,就不会去招惹别人的妻子。感情里的事,复杂归复杂,但再复杂也有解决的路——过不下去就好聚好散,动心了就先理清自己的关系,哪条路都比提刀见血强。 我见过最清醒的人,是老家的一个表哥。他发现妻子和别人有暧昧,没吵没闹,先找妻子谈了谈,知道两人确实没感情了,就和平离婚。后来有人问他“不觉得没面子吗”,他说“比起面子,我更不想让孩子看见爸妈打架,更不想自己变成杀人犯”。你看,同样是情感问题,有人把路走死,有人却能转个弯,关键就在于有没有守住“人”的底线——不管多愤怒,都不能拿别人的命,也不能拿自己的人生当赌注。 现在许某某被抓了,等待他的肯定是法律的严惩;孙某某走了,留下的家人该怎么面对往后的日子?这起命案里,没有赢家,全是输家。所谓的“男欢女爱”,一旦越界,就成了烧人的火;所谓的“脸面”,一旦用暴力去争,就成了索命的绳。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我婆婆情商特别高亲戚送来的中秋礼是臭的没想到她直接打电话给亲戚她对亲戚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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