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先生的姨妈,年轻时也有过一段短暂的婚姻,不到两年就离了,因为婚姻时间短,也没留

用心的茂溪 2025-10-15 13:56:04

我先生的姨妈,年轻时也有过一段短暂的婚姻,不到两年就离了,因为婚姻时间短,也没留下孩子。此后她一直没遇上合适的,从三十出头到如今退休,始终是一个人生活。她在市重点中学当了几十年教师,待遇还算不错,早年单位有集资建房的时候,她分到了一套九十多平的三居室。 虽然房子有些年头了,但位于老城区核心地段,还是重点学区,眼下少说也值两百来万。她每月退休金八千多,这些年省吃俭用也存下了百来万积蓄。 因为一直独身,她最近开始为养老的事发愁。上个月特意把我们夫妻叫去商量,说她没有子女,担心将来有个病痛意外没人照应。她想和我女儿签一份养老协议,愿意现在就把名下那套房子过户给我女儿,但要求保留居住权直到她去世,期间我女儿既不能入住也不能出售。 她的退休金和存款仍由自己支配,等我女儿将来继承。作为交换条件,我女儿必须负责她的晚年照料——身体健康时每天要通电话关心,逢年过节必须登门探望;若是生病住院要全程陪护;即便将来生活不能自理,也不得送她去养老院,必须亲自照料。 我先生觉得这是双赢的好事,既解了他姨妈的后顾之忧,女儿将来也能继承房产。他虽然同意了,我还是坚持要先问问女儿的想法。 没想到女儿听完条件当场就拒绝了。 她说姨妈年纪大了需要帮助时,作为亲戚肯定会尽力,但签协议的事绝对不行。问起原因,她说姨妈的性子执拗又挑剔,现在没有利益往来都处得勉强。 再说她自己工作忙得连每天给我们打电话都保证不了,更别说应付不投缘的姨妈了。真到需要长期照护的时候,她既要照顾两边老人又要管孩子,根本不可能亲自照料。 要是签了协议又做不到,以姨妈的脾气不知会闹出什么麻烦。最后她特别强调,姨妈的财产爱给谁给谁,她绝不会为这个签下根本履行不了的协议。 听完女儿的话,我倒觉得这孩子活得挺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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