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5:30的闹钟像冲锋号般炸响在枕边,我和这床棉被的“生死诀别”就开始了。 先是蜷在被窝里盯着手机屏叹气——“长得再好看又怎么样?闹钟一响还不是要起来上班”,这话像根软刺,戳得人又想笑又心酸。刚挣扎着把胳膊伸出被窝,两只脚先“叛变”了:一只赖在被里不肯动,另一只也跟着装死,活像我生的不是脚,是两坨沾了胶水的棉花。 最危险的博弈是按掉闹钟那一秒:闭眼“再眯五分钟”的诱惑,堪比猫见了毛线球。可脑子又清醒得可恨——500条请假理由在脑子里炸烟花,从“我家猫要我陪它睡觉”到“天花板好像在盯着我”,没一条能过得了老板那关。 正对着天花板翻白眼,突然看见手机里那张举着叉子的表情包:“都给我起床!这里是中国,睡洋觉的都叉出去”。噗嗤笑出声的瞬间,脚居然自己蹬开了被子——算了算了,不就是上班吗?像骑小电驴的姑娘说的那样:“红酒开了都要醒五分钟,我醒了立刻开工怎么了?” 揣着这股“破罐破摔”的豪气爬起来,头发炸得像蒲公英,却忽然觉得这清晨的鸡飞狗跳,倒成了日子里软乎乎的糖——毕竟,能为“起床”闹一场小脾气,转头又能踩点冲进地铁站,本身就是普通人最鲜活的模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