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去世留17万债,婚内还出轨,妻子拒还到底合理吗? 这事真的太让人纠结! 换谁遇到这种事都得窝火,丈夫活着时出轨伤透心,死后还留下一堆债务让亲戚追讨,妻子说“凭什么我背债”,这话听着就解气。 但法律上还真不看感情对错,关键看这17万是不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 要是没用于家庭开销,也没妻子签字追认,那就是个人债务,妻子完全有理由拒还。 可要是属于共同债务,哪怕丈夫出轨,妻子也得承担责任。 感情里的背叛不能和债务责任混为一谈,道德谴责替代不了法律判定。 最该理清的是债务用途,而不是让受害者再背经济包袱。 你觉得妻子该还这笔钱吗?如果是你会怎么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