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光年,一富商之子因案被判“斩立决”,无法翻案。可他是独生子,还未成亲。这样一来,富商的百万家产将无人继承,势必会被族人瓜分。他花重金求到了绍兴师爷,师爷只说了句“知道了”,富商便真的后继有人了。 一桩看似无解的死局,一个面临绝嗣的富商,一位神秘的绍兴师爷。当法律条文成为死神的宣判书,当家族血脉即将断绝,这位精通刑名的师爷究竟用了什么手段,让一个必死之人为家族留下了香火?这背后隐藏着怎样的智慧与算计? 清代的师爷多来自绍兴府八县,所以称绍兴师爷,形成了一个庞大的地域性”师爷帮”。在这个群体中,有个外号叫”鬼见愁”的刑名师爷,专门处理那些看似无解的案件。道光年间发生的这起案子,就是他的得意之作。 那时候有个江南富商,家底殷实,经营着好几个商号。可惜天有不测风云,他的独生子因为与人争斗,失手杀死了对方。清朝《驳案汇编》记载了很多类似的案例,这种命案按律当判斩立决,没有商量余地。 富商急得不行,四处托关系想救儿子。可这案子人证物证俱全,一路从县里审到省里,每个衙门都是同样的判决:斩立决。更要命的是,儿子还没成亲,如果真的被砍了头,这偌大的家业就得便宜族人了。 清代官场有谚语云:“无绍不成衙。”绍兴师爷在当时的地位可见一斑。有高人指点,富商找到了这个”鬼见愁”师爷。师爷听完事情经过,摇摇头说:“你儿子的命是救不了的,案子也翻不了。”富商一听,心都凉了半截。 不过师爷话锋一转:“要想让你家有后,倒是有办法。你去想办法让儿子在牢里留个种,剩下的事我来办。”富商虽然觉得这法子靠运气,但也没别的选择了。 《大清律例》在清朝版图内一直奉行,直到清朝灭亡为止,法律条文写得清清楚楚,斩立决的案子必须要有刑部的核准公文才能执行。富商按师爷说的去办,花重金安排了几个女子到牢里去。 十几天过去了,牢里没传出什么好消息。富商以为这事算完了,准备给儿子办后事。哪知道,就在开刀问斩那天,出了个大乌龙。 知县打开从京城送来的公文一看,傻眼了。公文封面上的姓名、籍贯都对,可里面的内容完全不符:同样是斩立决的案子,但人名、案情全都对不上号。原来这份公文本该发往贵州,结果错发到了这里。 清代州县官除自理词讼,徒罪及以上案件必须据律例”拟判”,然后逐级申送至督抚,没有正确的公文,绝对不能执行死刑。知县只能把人押回牢里,同时把错发的公文退回京城重新调换。 这一来一往,加上要追回贵州那份文件,少说得三个月。三个月时间,足够富商儿子完成师爷交代的任务了。果然,不到两个月,牢里就传来喜讯:三个女子都怀了孕! 富商激动得不行,跑去感谢师爷。师爷淡淡一笑:“这算什么难事?我只是在京城刑部打点了个主事而已,让他故意把公文发错。这种错误在部里只算疏忽,顶多被罚几个月俸禄,几十两银子的事。” 三个月后,正确的公文送到了,富商的儿子还是被处决了。但他已经为家族留下了血脉,三个女子后来都生了男孩。富商如愿当上了爷爷,家业有人继承了。 绍兴师爷肇始于明、繁盛于清,是绍兴历史长河中的一朵浪花,也是中国明清时代封建官僚政治以及行政管理领域的一种特定现象。这个故事就是绍兴师爷群体智慧的典型体现。 不过,这事儿说起来也挺让人深思的。富商是达到目的了,可那个被他儿子杀死的人,他家里人的冤屈找谁说去?“舞文弄法”,即歪曲法律,舞弊徇私,师爷这一招虽然巧妙,但说到底还是钻法律漏洞,违背了公正原则。 学术界认为此案是清朝法律史上的标志性案件,指的是杨乃武与小白菜案,但像富商这样的案子在当时其实不少见。有钱有势的人总能想办法钻空子,而普通老百姓就只能听天由命了。 这个”鬼见愁”师爷后来名声更响了,找他办事的人络绎不绝。不过随着时代变迁,绍兴师爷的出现,在一定程度上维护了封疆大吏的地位权势,同时在客观上也削弱中央集权,到了清末新政时期,这个群体就逐渐没落了。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句话在任何时代都应该成为准则。师爷的智慧固然令人叹服,但这种钻法律空子的做法终究不值得提倡。你觉得在那个时代,富商的做法能理解吗?如果是你,会怎么选择?欢迎在评论区分享你的看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