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山西狗主人被反杀案,其中一名伤者韩军不是本案的受害者! 你敢信吗?这可不是空穴来风,是庭审上控方都“不打自招”的事实!韩军根本不是无辜路人,而是狗主人郭某刚的亲妹夫,跟着郭某刚妻子赵某晖、外甥刘某伟一起上门“讨说法”的同伙,这哪是受害者啊,分明是带着人闯宅的“帮凶”!2025年正月初二晚上7点多,正是阖家团圆的时刻,韩军跟着赵某晖,手里没闲着,对着申某良家的大门又砸又踹,还把厨房玻璃砸得粉碎,碎片溅了一院子,邻居听见动静出来劝都拦不住,这架势哪像是来协商的,分明是来泄愤的! 申某良当时都快被逼到绝路了!这位60岁的老人,面对三个青壮年的围殴,退到院子墙角根本没地方躲,鼻骨被打得骨折,身上全是淤青,妻子和女儿上前阻拦也被推倒在地 !窗台上那把平时用来杀鱼的刀,成了他唯一的救命稻草,他拿起刀胡乱挥刺,不是要主动伤人,而是想把闯进来的人逼退,保住自己和家人的命!韩军就是在这时候被划伤的,说白了,这伤是他非法入侵、动手打人换来的,纯属自食其果,跟“受害者”三个字半点关系都没有! 庭审上的反转简直大快人心!申某良的辩护律师李圣一追问,控方一开始还闪烁其词,最后不得不承认,韩军的伤是申某良正当防卫造成的!这就意味着,韩军从“受害者”名单里被踢了出去,反而成了非法入侵住宅的加害者之一!要知道,他和赵某晖、刘某伟早就因为涉嫌非法入侵住宅罪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了,现在庭审又坐实了他的加害者身份,这波操作真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韩军之所以不是受害者,法律上早有明确界定!他主动参与砸门闯宅、围殴他人,本身就实施了不法侵害,申某良的反抗完全是为了制止这种侵害,符合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所以他的受伤根本不能被认定为“受害”。反观申某良,作为住宅的主人,面对深夜闯入的不速之客,人身安全受到严重威胁,他的反抗不仅合法,更是人之常情——换做任何一个人,在家人被围殴、家门被踹破的情况下,都会拼尽全力保护自己和家人吧! 这里藏着三个关键知识点,很多人没看透:第一,《刑法》第245条明确规定,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构成非法入侵住宅罪,韩军等人砸门踹窗闯入申家,已经触犯了这条法律;第二,正当防卫的核心是“制止不法侵害”,只要侵害正在发生、防卫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就不用承担刑事责任,申某良的行为完全符合这一标准;第三,刑事案件中“受害者”必须是无辜遭受侵害的人,像韩军这样参与不法侵害的人,即便受伤也不能认定为受害者。 你觉得深夜闯宅围殴,防卫时该把握什么度?如果韩军被认定为加害者,他该承担什么责任?其实这起案件的关键,从来不是“狗被摔死”的小事,而是“非法入侵”的大事——住宅是公民的安全港湾,任何人都不能以任何理由暴力闯入,这是法律的底线,也是社会秩序的根基。 韩军不是受害者的认定,不仅还原了案件真相,更彰显了法律的公正。它告诉我们,任何不法侵害行为都要付出代价,即便你受伤了,也不能掩盖自己的过错。申某良的反抗,是对自身权益的保护,更是对非法入侵行为的警示,希望这样的认定能让更多人明白,守法是底线,侵权必担责。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张建国
组团冲击别人家庭的都应该逮捕判刑
cctcct2014
大年初二,对方携着器械、带着好多人破门而入。业主任何反应都是正常合理的,这不应该讨论!!!
用户10xxx04
如果这样都不是正当防卫那这法律要切底修改下了
天涯孤客 回复 11-19 20:31
幸亏有个好律师
用户10xxx70
反诉非法侵入住宅,暴力打砸伤人,团伙作案犯罪
江江
坚决支持正当防卫
塵夢如煙
一条狗让这家族几代人考不了公了
天河一号
9个暴徒手执利刀(剪力)等凶器闯入民宅企图行凶,屋主奋起抵抗,为自保,慌乱中杀死一暴徒!
用户10xxx14
这个不就是典型的黑社会吗?
诚信
怀疑是棒子拿的,帮凶成帮杀
用户10xxx41
有些深远层次的黑恶,盘根错节!扫黑除恶,任重道远!
花开富贵
为什么私闯民宅不归案例
在路上
这是侵略者,不是受害者
Zhong
这个案件非常明白。非法入侵住宅,侵害人身攻击。为什么过去快一年了。山西的检方还没定入侵者的法律责任?
知足常乐
原来狗妹老公也参与非法打砸
冷傲友
这是涉黑入宅抢劫吧
用户88xxx88
黑恶势力
用户12xxx54
正当防卫不就是故意伤害对方,阻止自己和他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伤害吗?不故意伤害对方,能阻止违法侵害吗?
春华秋实
大晚上的,聚众持械闯入别人家中伤人,是我直接全部团灭,喘气的一个不剩!
寻者
当时一个手机打电话报警在一个手机录像就好了 可惜光线不好
用户15xxx30
为什么没有律师的介入法官的判决判断会有那么大的出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