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手了!美国表态! 加州州长纽森在X发布把特朗普P成“猪”的图片,火速掀起争议。特朗普阵营长期指责媒体“抹黑”,但法律门槛极高:公众人物起诉诽谤须证明对方“明知为假仍故意传播”或“罔顾真相肆意妄为”。1964年“沙利文诉纽约时报”确立此标准;2023年特朗普起诉CNN被驳回,法官认定相关表述属“观点”而非可诉虚假事实。在此框架下,纽森若称“我真心觉得这描述没毛病”,法律上几乎难以撼动。 分歧背后有三重逻辑。一是法治逻辑:第一修正案以“实际恶意”为门槛,保护公共讨论;二是政治心理:选战叙事偏好情绪化标签,“信号”“焦虑”驱动攻击性表达;三是媒体生态:平台算法放大争议,观点与事实边界模糊,“博弈变量”增多。 短期看,舆论两极化加深,阵营动员加强,竞选话术更尖锐;中期看,平台可能微调内容政策,司法个案或因“内部证据”出现而改变走向,政客更谨慎书面陈述;长期看,“实际恶意”标准是否松动取决于最高法院与案件类型,公共讨论可能进一步“观点化”,国际对美式言论自由的秩序评价或出现波动。 在高强度选战季,言论自由与人格权的边界应如何重新划线?是继续优先保护尖锐批评,还是为公众人物提供更可操作的救济路径?这些变量将如何影响你的投票与公共讨论的质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