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要变天了。昨天新闻已经报道了,山西省物业从2026年1月1日起,执行新的物业管理条例。前期物业公司无效。开发商招聘自己的物业公司无效。与开发商存在某些关系的物业公司无效。山西这一做法,在全国带了个好头。 新修订的《山西省物业管理条例》共七章九十条,明确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期限最长不超过两年。建设单位须通过招投标方式选聘物业企业,合同到期后由业主大会决定是否续聘。 条例规定,物业公司必须在小区显著位置持续公示服务内容、收费标准和公共收益账目。公共收益归全体业主所有,需单独列账并定期审计。禁止采取停止供电、供水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针对业委会成立难问题,条例创新设立物业管理委员会制度。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可在条件不具备时组建该机构,代行业委会职责,推动后续成立正式业委会。 2024年12月30日起,太原市已先行试行物业服务项目退出办法。明确业主大会依法解聘物业公司的,企业不得以债权债务纠纷未解决为由拒绝退出,需在三十日内完成交接。 条例强化监督管理,要求建立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协调处理纠纷。对建设单位、物业企业、专营单位的违法行为设定明确处罚措施,执法主体清晰。 全国物业服务投诉量近年持续攀升。山西此番动作并非孤例,石家庄、泉州等地此前已出台类似规范。物业行业正迎来深度调整期。 物业费这事说到底就是花钱买服务,服务不好就得让人换。过去物业跟开发商穿一条裤子,业主成了被管理的对象。现在山西把规矩立明白了,两年期限、收益公开、退出有门,就是在把小区主权往回拽。这不只是山西的事,全国业主都在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