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南昌,男子花12298元买了一部华为手机,使用一年后,手机出现卡顿、死机、暗屏多个问题。男子将手机送到服务中心维修,取回后 发现原有问题没解决,手机后盖又出现密封不严,维修人员说需返厂处理,之后,手机经过4次维修,始终没解决问题。 男子对品牌失去信心,质保期内要求退换机,被拒后,将对方告上法庭,要求赔偿12298元购机款,以及精神损失费1元。而最终的结局,令所有人意想不到! 2024年4月19日,雷先生在某华为授权服务中心,买了一部华为Pura 70 Ultra手机,价格是12298元,保质期为2年。 刚用满一年,手机就突然掉链子,卡顿、死机、暗屏三大问题齐上阵,根本没法正常使用。 2025年4月20日,雷先生赶紧把手机送到当初购买的授权服务中心,维修主管检查后说主板出了问题,需要等配件更换。 可等第二天取机时,雷先生傻了眼:维修单上写着“参数调整+保养”,手机原有的故障一个没解决,后盖反而多了个密封不严的新问题,这修了跟没修有啥区别? 四天后,雷先生只能再次送修,工作人员说后盖密封处理不了,得返厂。雷先生唯一的要求就是彻底修好,不影响使用,可等来的还是失望。 5月3号,满怀期待去取机的雷先生,特意当场试机,结果直接让维修人员下不来台:暗屏问题还在,又添了微信数据传不了的新毛病,现场所有人都尴尬得不行。 将近13000元的手机,比三四千的入门机还不耐用,修了四次不仅没好,还越修问题越多,换谁都得气炸。 雷先生彻底失去信心,既然还在两年质保期内,他提出退换机,却被店长一口拒绝。 理由离谱到让人发笑:同一故障一年内修两次才能换机,雷先生这四次都算“检测服务”,不算真正维修。 可明明是维修人员自己说要换主板,最后压根没换,才导致问题反复,这锅凭啥让消费者背? 很多人遇到这种事可能就认栽了,觉得维权太麻烦,但雷先生偏不,他直接把授权服务中心告上法庭,要求退还12298元购机款,再加1元精神损失费。 这1块钱,不是为了钱,而是为了争口气,讨个公道。其实雷先生的维权底气,完全有法律依据。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4条明确规定,商品不符合质量要求,消费者有权要求退货、更换或修理。 而《移动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也提到,三包有效期内商品出现故障,销售者不能故意拖延或无理拒绝三包责任。 雷先生的手机在质保期内多次维修仍无法正常使用,已经符合法定退货条件,授权服务中心拿“同一故障维修两次”的条款当挡箭牌,根本站不住脚。 高端产品卖的不只是硬件,更是服务和保障,不能只在卖货时强调品牌价值,出了问题就拿条条框框敷衍消费者。 让人没想到的是,法院刚立案,华为方就主动联系雷先生和解,提出换即将上市的新款手机。但雷先生已经对品牌失去信任,坚持要求全额退款。 最终的结果大快人心:对方不仅全额退还12298元购机款,还额外给了8000元慰问金,雷先生选择撤诉。 这结局不仅是雷先生个人的胜利,更给所有消费者提了个醒:维权从来不是小题大做,你的退让只会让不良商家得寸进尺。 现在很多人遇到消费纠纷,要么觉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要么怕维权成本高、耗不起,最后默默忍了。 但雷先生的经历告诉我们,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是靠商家施舍的,而是靠自己争取来的。 1块钱的精神损失费,背后是对不公待遇的反抗,是对消费公平的坚守。高端品牌更该明白,质保期不是免责期,售后服务不是摆设。 真正的品牌口碑,是在消费者遇到问题时,用真诚和负责换来的,而不是靠推诿扯皮消耗信任。 反观现实中,不少消费者遇到类似的产品质量和售后问题,要么被商家的“话术”忽悠,要么因为不懂法而放弃维权。 其实只要掌握好相关法律条款,保留好维修记录、发票等证据,维权并没有想象中那么难。 雷先生的胜诉,不仅为自己讨回了公道,也给所有消费者树立了一个好榜样:面对不合理的对待,别忍别让,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才能倒逼商家重视服务质量。 你有没有遇到过消费维权的糟心事?如果是你花一万多买的手机修不好还被拒退,会选择认栽还是坚决维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