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晚上老公终于从打工的地方回来了,这都半年没见了,一进门就急得不行,拉着我就往房间走,嘴凑过来亲我。我脸一下子就红了,手赶紧抵着他胸口想推他。他身上闻着有汗味、烟味,还有长途汽车的汽油味,半年不见,人晒黑了不少,也瘦了一圈,衣服上沾着灰 那股混杂的味道冲鼻而来,却没半分让人嫌弃的意思,反倒裹着一股子踏实的烟火气。这味道里藏着他在工地搬砖的日头,藏着他挤在绿皮车厢里的颠簸,藏着他半年来没说出口的想念。 我推他的手没怎么使劲,指尖触到他胸口的骨头,比半年前硌得慌。他嘿嘿笑着停下动作,从帆布包里掏出个皱巴巴的塑料袋,里面是城里买的奶油面包,还带着点余温。 他说这是路过蛋糕店看见的,想着我爱吃甜的,就攥在手里一路没舍得吃。袋子上沾着他手上的水泥灰,可那面包的香气,却比任何山珍海味都勾人。 我眼眶一下子就热了,转身去给他倒热水,不敢让他看见我泛红的眼角。结婚这么多年,他从没说过什么浪漫的情话,却把我放在心上的每一件小事都记着。 他蹲在门口换鞋,脚上的解放鞋磨破了后跟,露出里面补了又补的鞋垫。那鞋垫是我走之前给他纳的,针脚歪歪扭扭,他却一直穿到现在,没舍得换。 他絮絮叨叨说着这半年的事,说工地的饭不好吃,说晚上加班的时候想家,说每次视频都想把屏幕里的我抱进怀里。他的声音带着点沙哑,是风吹日晒留下的痕迹。 我坐在他旁边听着,手里给他剥着橘子,橘子汁溅到他手背上,他也不擦,就那么傻笑着看我。窗外的月光洒进来,落在他黝黑的脸上,竟比城里的霓虹灯还要好看。 我忽然想起他走之前的那个晚上,也是这样的月光,他攥着我的手说,等赚够了钱,就再也不出去打工了。那时候我还笑他太实在,现在才懂,他说的每一句话,都是用汗水熬出来的真心。 那些藏在汗水和尘土里的爱意,从来都不比玫瑰和钻戒廉价。它就像老家院里的那棵老槐树,不声不响,却能在每个夏天,撑起一片阴凉的天。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燃并暖
嗯!你继续说!
力量
相辅相成缺一不可,久别胜新婚,人之常情,除非你在外面有了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