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们儿几个把门一踹,屋里那点破事儿全见了光。 女的脸上挂不住,从三楼一跃而下,摔了个十级伤残。 你猜怎么着?她回头就把老公告了,张嘴就要四十万。 这事儿魔幻就魔幻在这。 你说这男的,怀疑老婆有问题,查了手机,火气上头。 但他没报警,也没想着好好谈,而是叫上亲友团,上演全武行,主打一个“捉贼拿赃”。 他以为自己是正义的化身,是去捍卫尊严的。 结果呢? 门是踹开了,人是堵住了,尊严稀碎,场面失控。 狭小的出租屋里,愤怒的丈夫,羞愤的妻子,加上几个“助拳”的兄弟,一顿拳打脚踢。 那女的,在那种极致的羞辱和恐惧里,脑子一热,直接冲向阳台。 她那不是寻死,她是想逃。逃离那个让她窒息的、尊严扫地的修罗场。 最后法院的判决,我觉得才是这出闹剧里最清醒的部分。 法院说,大姐,从三楼往下跳有多危险,你个成年人心里没数吗?这是你自己的选择,所以你自己得负主要责任。 但话锋一转,又对她老公那伙人说: 可你们也不是什么好鸟。私闯民宅,还动手打人,把人逼到那份儿上,这事儿的导火索就是你们点的。所以,次要责任,你们也得背。 最后,老公赔25%,哥们儿几个一人赔5%。 钱不多,但侮辱性极强。 你看,这世上很多事,根本没有赢家。 你以为你是去伸张正义,结果把自己变成了违法者和赔钱的。 她以为跳下去能了结一切羞辱,结果换来一身伤残和更复杂的纠纷。 冲动上头的时候,都觉得自己是主角,替天行道。 等冷静下来才发现,自己不过是这场悲剧里,另一个可怜又可恨的小丑。 一口气没上来,毁了两个家,值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