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37岁女服务员离异单身,工作中,她结识了比自己小4岁的男客户,虽然男子有家庭有孩子,但他说自己马上离婚,一离婚就娶她,女子信以为真。不久后,男子失业,频繁找女子借钱,女子是个恋爱脑,有求必应,陆续借出去小十万。但几个月后,男子丝毫没有离婚的意思,女子感觉自己被骗,一气之下联系了男子妻子,男子妻子果断离婚,男子净身出户。女子也不想继续错下去,将他告上法庭,要求还钱。 37岁的刘女士是一名普通的服务员,她曾有过一段不幸福的婚姻,没有孩子,父母又早早离世,这些经历让她非常孤独,一直渴望能有人心疼自己。 去年6月,单身的刘女士在工作中结识了客户张先生,张先生比她小四岁,已婚,还有个儿子。 初次接触时,张先生主动向刘女士倾诉,说自己正和妻子闹离婚,还信誓旦旦地承诺,说等离了婚,就娶她。 刘女士听了,以为自己终于找到了那个能依靠的人 她满心欢喜,没多想就一头扎进了这段不光彩的婚外情。 可没过多久,张先生就失业了,他是做建筑行业的,失业后没了收入,手头一下子变得紧巴巴的。 于是,他开始频频向刘女士借钱,刘女士是个重感情的人,又想着迟早都是一家人,对他的要求几乎是有求必应。 就这样,她频繁给张先生转账,几个月下来,竟然累计转了8万多块,这些钱都是她当服务员辛辛苦苦攒下的积蓄。 然而,张先生对这段关系的想法却和刘女士大不相同。 他后来坦言,一开始是刘女士主动对他表现出好感,那阵子他确实和老婆闹得很不愉快,挣不到钱,回家后两人天天吵架,他很压抑。 恰巧,刘女士的关心和陪伴让他在烦躁的生活中找到了一丝安慰,但他心里也清楚,这段婚外情从一开始就是错的。 他原本打算找个合适的机会结束这段关系,可偏偏这时候失业缺钱,而刘女士又借了那么多钱给他。 他不好意思马上提分手,心想等有钱还了债,再彻底和刘女士断干净。 就这样,两人交往了三个多月,刘女士发现张先生还没有离婚的迹象,心里开始起了疑。 有一天,她趁张先生不注意,翻看了他的手机。结果,在微信聊天记录里,她看到张先生和妻子的对话十分正常,两人根本没有闹离婚的迹象。 刘女士又气又羞,自己掏心掏肺,没想到却被对方当傻子耍,所以,她想尽快摆脱这段关系。 于是,一冲动,她直接给张先生的妻子打了电话,把这段不光彩的婚外情全抖了出来。 婚外情暴露后,事情彻底闹大了。去年10月,张先生和妻子办理了离婚手续,儿子抚养权和夫妻共同财产全归了妻子,张先生净身出户,什么都没得到。 那段时间,张先生心里乱成了一团麻,他后悔自己当初的冲动和不理智,也怨恨刘女士把事情闹到这个地步。 刘女士趁机要求他还钱,张先生没办法,只好按她的意思写下了一张88000元的欠条,心里想着先稳住局面,等以后有钱了再还。 一个多月后,刘女士见张先生迟迟没有还钱的意思,于是,开始催促。可他实在拿不出钱来,刘女士一气之下把张先生告上了法庭。 可这场官司还没等来结果,今年1月,两人又因为钱的事扯上了新的麻烦。 张先生主动找刘女士诉苦,说自己离婚都是因为她,现在他日子太难了,希望刘女士再借我点钱周转一下。 刘女士觉得有些自责,心一软,又借给张先生17800元,还让他写了新的借条。 过了一段时间,刘女士再次找张先生要钱时,张先生还是拿不出钱来。 一次次被利用的刘女士彻底寒了心,她一咬牙,又把张先生告上了法庭。 依据《民法典》第667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 刘女士有转账记录,张先生出具了欠条、借条,双方借贷合意清晰,款项实际交付,符合借款合同的核心构成要件。 婚外情虽违背公序良俗,但不影响合法借贷关系的效力,张先生必须承担还款义务。 最终,法院判决,都要求张先生在十天内还清欠款,两笔钱加起来有10万多块。 可大半年过去了,张先生还是一分钱都没还,法院一查,发现他名下没有任何财产,刘女士只好申请强制执行。 现在,刘女士后悔得肠子都青了,她严重怀疑,张先生夫妻当初离婚是故意转移财产,好躲过这笔债务。 张先生却坚决否认,他承诺,春节前后我的工资发了,有多少还多少,绝对不会耽搁。 可刘女士心里清楚,这不过是张先生的托词罢了。 她越想越觉得自己太傻,明知道人家还没离婚就和他交往,非常太不道德了。 而且,自己干服务员工资本来就低,辛苦攒了这么多年的钱,全因为这个男人打了水漂,这损失我根本承受不起,真是错上加错。 张先生觉得自己更惨,本来家里有两套房,现在房子、车子、孩子全没了,他成了名副其实的孤家寡人。 他盘算着,先想办法把刘女士的钱还上,剩下的就是好好照顾孩子,尽量弥补自己犯下的过错。 对于刘女士的怀疑,若能举证张先生夫妻离婚时故意转移财产以逃避债务,可另案起诉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重新分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