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管理改革,更需要人性化执法 近年来,各地将“交警支队、交警大队”更名为“交通管理支队、交通管理大队”。从名称上看只是调整,但从理念上,这是治理方式的重要升级——交通管理部门不再只负责执法,还承担交通组织、安全预防、便民服务等综合职能。这是国家推动的进步,方向值得肯定。 但制度最终要靠一线执法人员落实,老百姓感受到的不是文件,而是每一次停车、被拦、贴单时的真实体验。 在许多群众印象里,交警的工作似乎只剩下罚款、查车、扣摩托。尤其是摩托车、电动车和外卖小哥,他们靠车谋生,一旦被扣车,收入就受影响。我曾看到一位快递小哥因车被扣坐在路边大哭,他说那辆车是他的生计工具,被扣后连房贷都可能交不上。这样的场景让人感到心酸,也反映出执法方式的问题。 我自己也有过类似经历:一次停了不到五分钟买包茶叶,就被贴了两百元罚单。其实一句提醒就足够,但执法人员选择直接处罚。这种不问情况、不看情境的机械执法,只会让群众心寒。 为什么会出现“以罚代管”?一方面,一些地方仍存在隐性的罚款指标;另一方面,辅警数量多、培训不足、待遇偏低,容易出现简单粗暴执法;再加上部分执法人员缺乏服务意识,让群众产生对立情绪。 群众需要的不是“不执法”,而是“有温度的执法”。能提醒的不处罚,能教育的不扣车,能柔性处理的不机械执法。人性化执法不是放松管理,而是更有效、更文明的治理方式。 制度改革很好,但更重要的是让执法有温度、有尊重、有公平。只有这样,警民关系才能改善,交通管理改革才能真正落到实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