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丈夫猥亵儿童入狱5年,离婚时想分40%财产?法院判了!一名教师因猥亵...
婚姻胡蓉
2025-12-18 15:13:49
丈夫猥亵儿童入狱5年,离婚时想分40%财产?法院判了!
一名教师因猥亵儿童罪被判刑5年,他的妻子李某起诉离婚,并要求分得70%的夫妻共同财产。身陷囹圄的丈夫余某在法庭上竟辩称,自己应该分40%,并指责妻子隐瞒了其父亲赠与的钱款等“个人财产”。
最终,乐山市中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支持妻子李某分得70%的夫妻共同财产,并判决余某向其支付3万元精神损害赔偿金。
⚖️ 法院为何判决“三七开”?核心在于“过错”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均等分割,但法律也赋予了法官在特定情形下调整分割比例的裁量权。本案中,男方的重大过错是财产分割向女方倾斜的唯一且充分的理由。
刑事犯罪的严重性:余某身为人民教师,本应是学生的保护者,却利用身份实施猥亵儿童犯罪。这不仅是个人道德的彻底沦丧,更是对教师职业神圣性的玷污,社会危害性极大。
对家庭的无情伤害:他的行为,给妻子和女儿造成了毁灭性的、永久性的精神创伤。作为丈夫和父亲,他彻底背叛了家庭信任,是导致婚姻关系破裂的根本原因和唯一过错方。
法律的惩罚与保护:法院判决女方多分财产,并支持精神损害赔偿,这绝非简单的“偏袒”,而是法律对过错方的惩罚与对无过错方及未成年子女权益的保护。70%的份额,正是对其过错程度的量化体现。
💎 划清界限:哪些是“个人财产”,男方无权分割?
在法庭上,余某提出要分割岳父给妻子的12万元、给女儿买房的30万元,以及妻子名下的车子股票等。法院明确指出:“应另案处理”。这句话的法律含义是:这些很可能被认定为妻子的个人财产或对女儿的赠与,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余某无权在本次离婚诉讼中直接分割。
父亲赠与的12万元:根据《民法典》,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女方父亲的赠与,若无特别约定给夫妻双方,应视为对女儿个人的赠与。
给女儿买房的30万元:这属于女方父亲对外孙女的赠与,财产权益属于女儿,与夫妻共同财产无关。
女方的车子和股票:需要看购买资金的来源。如果是用婚后收入购买,属于共同财产;如果是用其婚前个人财产或明确赠与她的钱款购买,则可能属于个人财产。
💡 法律启示:当婚姻因恶性犯罪而破裂
这起案件,为所有面临类似困境的女性(或男性)提供了一个清晰的法律行动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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