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枉为父母!”湖北,一男子打工时,认识一女子,两人同居,生下8斤重女儿,给孩子上

乐天派小饼干 2025-12-20 00:46:29

“枉为父母!”湖北,一男子打工时,认识一女子,两人同居,生下8斤重女儿,给孩子上户口时,女子才告诉男子她已婚,女子丈夫要告女子重婚,吓得她把女儿扔给男子回归家庭了,男子让女子带走女儿抚养,他每月给1000元,被拒后,男子独自抚养女儿5年,竟然想把女儿甩给福利院。男子:我50多了,每月就挣7000多,2个儿子都30多岁了没结婚,实在养不起了。 这件事要不是阮先生自己说出来,很多人都不太敢信,一个五十多岁的男人,坐在调解室里,很平静地说起,自己想把五岁的女儿送去福利院。 语气不像是在说孩子,更像是在讨论一件已经用不着、想处理掉的东西。 阮先生今年53岁,在工地开塔吊,工期满的时候,一个月能拿七千多块钱,不算少,但也绝对算不上宽裕。 他反复强调自己“压力太大”,两个儿子都三十多岁了,还没结婚,房子要买,彩礼要准备,哪一项都得掏钱,他说自己不是不心疼小女儿,而是真的“顾不过来了”。 工作人员问他,为什么不先把孩子的户口和上学问题解决,他摆摆手,说做亲子鉴定要花钱,几千块他拿不出来,没有鉴定,户口就一直办不了,孩子只能在家待着,时间一拖就是好几年。 这段关系从一开始就不太正常,五年前,阮先生在外地打工时认识了郭女士,两人住到了一起,但一直没领证。 2020年孩子出生,是个女儿,八斤多重,阮先生当时还挺高兴,抱着孩子跑去派出所问落户的事,结果被要求出示结婚证。 郭女士就是在那次才承认,她其实早就结过婚,而且一直没离,这个情况,阮先生之前并不清楚。孩子的户口办不下来,只能先放着。 一开始,两人还商量着以后想办法解决,说等郭女士把婚离了,再补手续,但事情没等到那一步。 2023年,郭女士原来的丈夫知道了这件事,说要追究她重婚,郭女士马上回了原来的家,把孩子留给了阮先生。 阮先生后来找过她,希望她把孩子带走,甚至提出每个月给一千块钱,郭女士拒绝了,说带着孩子回去没法交代,也不想再惹麻烦,从那以后,她基本不再露面,也没给过抚养费。 孩子现在跟着阮先生的大哥生活,大哥六十多岁,身体也一般,平时靠打零工过日子,孩子吃住都在他家,能帮就帮一点,阮先生一年到头在外打工,偶尔打视频电话,孩子每次都很高兴,会凑到屏幕前喊“爸爸”。 这些画面,阮先生自己也承认,看着心里不是滋味,但他说,现实摆在那儿,他也没办法。 他向相关部门咨询过,说能不能把孩子送去福利院,得到的答复很明确:不行,孩子有父母,不能按孤儿处理,要走送养程序,父母双方都得到场,先做亲子鉴定,再签放弃抚养的材料。 事情就卡住了,郭女士不愿意出现,阮先生不愿意出钱,孩子的身份问题就一直悬着,没有户口,孩子不能正常上学,也办不了任何长期手续。 工作人员多次解释,非婚生子女在法律上和婚生子女一样,父母都有抚养义务,郭女士不能因为回了原家庭就不管孩子,阮先生也不能以没钱为由拖着不管。 如果孩子因为这些问题,长期得不到教育或基本照顾,父母都可能要承担法律责任。 目前,当地妇联已经介入协调,希望先解决孩子的户口和上学问题,阮先生和郭女士都被要求配合,不能再继续拖。 这件事里,没有什么复杂的情感纠葛,更多是成年人不断往后退,把所有难题推给了时间,可时间并不会替孩子长大,她每天照样在等大人作决定,却不知道,自己的一切,正在被一笔一笔拖着。 信源:法治进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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