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严惩!河南周口,某餐饮公司承包中学食堂,按照每人每天20元的标准,保障300

辨案析历 2025-12-26 16:01:38

必须严惩!河南周口,某餐饮公司承包中学食堂,按照每人每天20元的标准,保障3000名师生的一日三餐。承包合同明确约定,学校按照营业额的4.5%收取管理费,可谁知,刚经营了一年,学校后勤部主任就擅自把管理费提高至营业额的15%,还要求餐饮公司老板取成现金交给他,短短两年时间内,拿走三百多万现金。老板不堪重负,举报学校,校方表示,这些钱都用来给老师发津贴了。网友担忧:最终还是家长承担了所有。 2024年12月,餐饮公司老板马女士憋着一肚子委屈,把合作学校的“操作”给曝光出来,两年时间里,学校硬是违规多收了她330多万的“管理费”。 每人每天20块的餐费,本来是给孩子吃饭的,却被学校克扣,这不禁令人担忧:孩子们能吃的好吗? 事情得从2021年说起,当时马女士的餐饮管理公司和周口市这所中学签了三年的合同,承包了初中部的食堂,要给全校3000来名师生保障早中晚三餐。 合同里写得明明白白,学校按营业额的4.5%收管理费,剩下的钱再转给餐饮公司。 头一年合作还挺顺利,马女士按规矩办事,校方也没出啥幺蛾子,扣除4.5%的管理费后,餐费都会按时到账,她心里还挺踏实,想着好好干满这三年。 万万没想到,好景不长。2022年9月开学没多久,马女士就接到了校领导的通知,说是管理费要从原来的4.5%涨到15%,足足翻了三倍多。 马女士还想交涉一下,但校领导直接来一句“不愿意交就走人”,没给她半点商量的余地。 马女士前期投了那么多钱装修食堂、添置设备,要是现在撤场,之前的投入全打了水漂;可要是答应这个离谱的要求,利润一下子被压缩得没多少,经营压力实在太大。 思来想去,马女士实在没辙,只能咬着牙答应下来,毕竟开弓没有回头箭,总不能让前期的心血白费。 从那以后,交钱的方式也变得奇怪起来。学校派驻初中部的后勤部主任石某,会先把核算好的全部餐费转给马女士,然后让她取出现金,再把其中15%的钱返还给他。 马女士后来翻出和石某的微信聊天记录,2023年5月,石某还把一张打印的餐费核算单拍给她,让马女士按要求取钱。 那张单子上写着,当年4月份七、八年级2300多名学生24天的餐费总共112万余元,石某用红笔圈出来的返还金额就足足有67万多。 不仅如此,两年时间里,马女士前前后后取了5次现金,加起来有330多万。 刚开始是直接把钱交给石某,后面更离谱,石某会带着另一个陌生男子,等马女士从银行取出现金后,没出柜台就直接把钱存进了那名男子的个人账户里。 每次取这么多现金,马女士心里都七上八下的,一方面觉得这种现金交易不合规,另一方面又怕得罪校方丢了生意,只能一次次妥协。 长期这么折腾,马女士实在扛不住了。 330多万可不是小数目,按20元一天的标准给3000名师生供三餐,利润本来就不算高,再被抽走15%,餐饮公司几乎没什么赚头,有时候甚至要贴钱运营。 忍了两年后,马女士再也忍不住了,直接把学校的违规行为给举报了。 12月25日,学校领导徐某回应,按照教育部的文件要求,学校已经取消了管理费,不再收取任何费用,所以这15%的抽成确实是违规的。 至于这笔钱的去向,徐某坦言是用来给老师发津贴了。 目前市、区两级纪检部门已经介入调查,学校也在积极配合。 对此,有网友认为:合同写得清清楚楚,说涨就涨,还要求现金交易,这明显就是违规操作。 更有不少家长担忧:孩子的餐费是我们一分一分交的,本来是保障孩子吃饭的钱,最后却变成了老师的津贴,说到底还是我们家长承担了所有损失。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餐饮公司与学校签订的《学生食堂经营委托管理合同》,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其中明确约定学校按营业额4.5%收取管理费。 但是,校方未经协商单方将管理费提高至15%,并以“不愿意交就走人”的强硬态度施压,属于典型的不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行为。 后勤主任石某以现金返还的方式违规收取15%抽成,既违背合同约定的结算方式,又违反中小学校食堂“公益性、非营利性”的监管要求,构成双重违约。 因此,校方应当承担继续履行原合同约定、返还违规收取的330余万元款项,以及赔偿餐饮公司因利润压缩、垫资运营等产生的实际损失的违约责任。 此外,石某等人利用负责食堂承包管理、餐费核算结算的职务便利,以“管理费”为名,通过单方提高收费比例、要求现金返还、指定存入个人账户等隐蔽方式,非法占有该笔公共财物,且数额高达330余万元,已经涉嫌贪污犯罪。 即便校方声称涉案款项用于发放教师津贴,也不能改变其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本质,仅可作为量刑时的考量情节,不影响贪污罪的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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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燈泰成君

燈泰成君

1
2025-12-26 23:48

手套帖……细节上要调查!再调查!给钱的、收钱的都是害人的!一个都不要放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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