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打还手即互殴成为历史?我觉得媒体们报道过于乐观了。 2026年1月1日起,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开始实施,媒体们一片欢呼,认为新修订的正当防卫条款将把被打还手即互殴成为历史。 但从我这些年观察各种法律和政策的落地经验看,这事儿可能没那么快,也没那么简单。法律从纸面走向社会实践尚有一段距离。 我们首先要思考为什么原来被打还手就认定互殴呢?真的与法律规定有关吗?难道原来的治安管理处罚法就没有正当防卫的条款吗?答案是有的,只是办案机关限于执法能力或者案多人少的现实情况,采用了这种高效但粗糙的处理方式。如果和稀泥的工作方式没有改变,对于法律的适用还是谨慎客观为好。 另外一个当然是正当防卫条款本身不够清晰的原因,司法实践中,无论在轻微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还是严重犯罪行为的刑事犯罪调查过程中,都极少适用正当防卫条款,除了受到广泛关注的社会热点案件外,正当防卫条款几乎没有适用的机会。 当然我们不能否定新修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积极意义,尽管它只是在纸面上确认了还手即互殴成为历史,但它也会指引办案人员在办理具体案件时可以更加大胆的去尝试适用正当防卫。 法治的进步绝不是文本上的修改,而是我们的司法观念到维护公平正义的实践中,这中间肯定还有一段很长的路,我们可能还需要有一些耐心,给新法和办案人员一点时间去适应和消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