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一家三口被撞身亡案一审宣判!20岁肇事司机获死缓 2026年1月9日,江西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备受关注的“一家三口被撞身亡案”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廖某宇因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法院审理查明,2024年10月2日晚高峰,20岁的廖某宇驾驶电动汽车与同车人因“鹦鹉学舌年限”发生口角,在限速40km/h的昌江大道上,14秒内两次猛踩油门加速至129km/h,无视同车人劝阻,最终撞上正在过马路的胡某一家三口,导致未满1岁的婴儿当场死亡,31岁的胡某与30岁的妻子经抢救无效身亡 。案发后廖某宇报警并在现场等候,庭审中虽有自首情节,但受害人家属坚决不谅解,曾明确要求判处其死刑立即执行 。 法院认为,廖某宇在人流密集的城市主干道严重超速,犯罪情节恶劣、后果特别严重,但考虑到其碰撞前采取了紧急避让措施,犯罪心态为间接故意,且具有自首情节,遂作出上述判决 。该案历经多次审限延期,从案发至宣判历时465天,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群众旁听了宣判,后续是否抗诉仍待家属决定 。

无聊的人
死缓基本不会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