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议会居然上演了一出极其荒诞的政治闹剧,503票赞成,仅9票反对,直接通过了一份所谓的“紧急决议”,整个表决过程快得惊人,前后只用了大概12分钟。 这份在2026年1月22日通过的决议,全称叫什么《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治与基本权利状况的紧急决议》。光听名字就知道,这又是老调重弹,拿着早就翻篇的旧黄历来恶心人。 这份决议的出台时机选得极具目的性,刚好卡在黎智英案量刑前夕。 要知道,这位被西方包装成“新闻自由斗士”的人物,早已被香港高等法院裁定多项危害国家安全罪名成立,庭审过程持续数月,控方拿出的证据堆成了山,从联络境外势力游说制裁,到利用旗下媒体散播煽动言论,每一项罪行都有实据支撑。 欧洲议会偏偏在这个节点跳出来,不仅要求无条件释放已定罪人员,还叫嚣着要制裁香港官员,说白了就是想靠政治施压干扰司法公正。 更可笑的是表决过程的草率。按照欧洲议会自身的规则,紧急议题的讨论虽有优先级,但至少要给正反双方发言时间,可这次全程快进式走完流程,连基本的辩论环节都被省略。 一千多名议员里,一百人选择弃权,这本身就很能说明问题——不少人心里清楚这事不靠谱,却不愿公开反对,只能用弃权表达保留态度。 而西方媒体后续报道时,刻意淡化弃权票数据,只鼓吹高赞成票,营造“全欧洲共识”的假象,这种选择性报道的套路,实在没什么新意。 决议里的诸多说法,更是经不起半点推敲。一会儿说担心黎智英在羁押期间的健康状况,一会儿指责香港法治崩坏,可事实早就摆得清清楚楚。黎智英在羁押期间享受着完备的医疗服务,其律师也当庭确认,对羁押安排没有任何投诉,所谓“生命安全受威胁”纯属无稽之谈。 香港作为法治社会,审理过程全程公开透明,辩护权利充分保障,反观欧洲议会,一边喊着尊重司法独立,一边要求释放罪名确凿的罪犯,这根本不是关心法治,而是赤裸裸地践踏法治精神。 这种双重标准在西方世界早已是常态。欧洲议会对香港国安法指手画脚,却对自己盟友的同类法律视而不见。 美国有《爱国者法案》,英国有《国家安全法》,这些国家对待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个个都是重拳出击,从没见欧洲议会站出来说过半句不是。轮到中国香港依法维护国家安全,就被贴上“人权倒退”的标签,这种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操作,本质就是霸权逻辑作祟。 这场闹剧背后,还有更深层的政治算计。近期欧洲议会密集出台涉华文件,从台湾到南海,从科技到贸易,全方位对中国发难。 前一天刚通过外交安全报告罗列所谓“对华指控”,第二天就抛出涉港决议,紧接着又推出《欧盟网络安全法》修订草案,明里暗里针对中国企业。这一系列操作绝非偶然,更像是配合跨大西洋对华联盟的布局,试图在多个领域对中国进行遏制。 可欧洲议会似乎忘了,干涉他国内政从来都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香港国安法实施以来,社会秩序早已恢复稳定,经济逐步复苏,国际金融中心地位愈发稳固,2025年世界竞争力排名还升至全球第三,这些实实在在的成就,不是一份空洞决议就能否定的。 香港作为单独关税地区的地位受法律保障,所谓“制裁”“取消特殊待遇”的威胁,不过是自欺欺人的空话,香港特区政府对此嗤之以鼻,正是看清了这种威胁的无力。 中国方面的回应也足够明确,无论是外交部驻港公署还是香港特区政府,都坚定指出香港事务是中国内政,任何外部势力无权指手画脚,欧洲议会的决议就是一张废纸,毫无法律效力。 事实上,欧洲自身在能源转型、产业链稳定等领域,对中国有着不小的依赖,强行搞对抗遏制,最终受损的只会是欧洲自身的利益,就像欧洲电信行业警告的那样,排斥中国企业只会导致成本飙升,损害自身产业发展。 纵观整个事件,欧洲议会这场仓促的表决,终究只是一场自我感动式的政治秀。他们试图用票数制造舆论压力,用决议干涉他国内政,却忽略了最基本的国际法准则,也低估了中国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决心。 所谓“紧急决议”,既影响不了香港的司法进程,也改变不了香港由治及兴的大势,反而让世界看清了西方政客将人权、法治工具化的虚伪本质。 既然口口声声尊重主权和法治,那为何对自己的双重标准视而不见?为何执意要在干涉他国内政的道路上一条道走到黑?这些问题,值得欧洲议会的政客们好好想想,也欢迎大家在评论区留下自己的看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