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警方对刘虎采取强制措施的时间点,实在让人忍不住多想,每一步都踩在舆论的敏感节点上。 刚公开发文质疑当地官员相关问题,纪委还在对接核实,相关调查没有任何公开结论,人就先被刑事控制,这样的节奏很难不让普通网友心生疑惑。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倘若刘虎真的存在诬告陷害、非法经营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办没人会反对,该承担的责任一分都不能少。可不能因为举报者被控制,就把他提出的官员违纪违法线索搁置一边,两件事不能混为一谈,更不能用一案掩盖另一案。 舆论监督的底线是事实,执法办案的底线是程序公正,两者不该对立,更不该出现“举报先被查、问题无人问”的局面。只有把举报线索和涉案违法行为同步彻查、全部公开,才能打消公众的猜忌,守住法治与监督的公信力。 你觉得这两件事该分开调查同步推进,还是应该合并处理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