袭警!三轮车主辱骂殴打辅警!被多名热心群众当场制服!结局舒适

生活中的漂泊 2024-05-07 17:11:22
袭警是属于严重的违法犯罪。

相信所有人都知道,袭击警察可是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可偏偏有人在光天化日之下殴打辱骂辅警。

2024年5月6日,有网友在社交平台上传了一段视频,视频中的事情发生在陕西西安某地街头!

警务人员例行检查时遭遇三轮车主突然袭击!

根据画面显示,一名警务人员在对一辆三轮车进行例行检查,但是三轮车主却突然对警务人员动手,一拳重重打在了警务人员的脸上。

三轮车主疯狂殴打警务人员。

警务人员的帽子当场就被打飞了,看的出来,三轮车主是用尽了全力,紧接着,三轮车主便发动了对警务人员的袭击,一连好几记重拳全部打在地警务人员的头上,警务人员被打的连头都抬不起来!

而三轮车主仿佛失去了理智一般,又拿起一样东西,狠狠的砸在了交警的身上,连砸了好几下,把东西都砸烂了!

多名热心群众帮忙制服了三轮车主!

最终,三轮车主在在打辱骂警务人员的时候,脚下一滑,摔倒在地上,警务人员和附近的热心群众一拥而上,将三轮车主制服!看的出来,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

电动三轮车车主涉嫌非法营运。

根据知情人介绍,电动三轮车车主涉嫌非法营运,结果被民警辅警当场抓包,在对三轮车主进行依法查处的时候,三轮车主突然暴起伤人,好在最后在多名热心群众的帮助下,将三轮车主制服!

本来是扣车罚款,现在却成了违法犯罪。

本来只是非法运营,最多不过是扣车罚款就完事了,然而,三轮车主的一番举动,光天化日之下,竟然敢公然袭警!他成功把自己变成了袭警的违法犯罪嫌疑人!

西安碑林公安通报。犯罪嫌疑人涉嫌袭警被依法刑事拘留!

根据西安碑林公安发布的通报显示,31岁的电动车主刘某在被查处非法营运的电动三轮车时,辱骂推搡,并且殴打了辅警杨某,造成杨某头部软骨质挫伤,犯罪嫌疑人刘某因涉嫌袭警罪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做事一定不能冲动!

做事千万不要冲动,冲动会让人失去理智,尤其是在本身的行为属于违法的时候,冲动不会解决问题,只会让事情变得更复杂!

这件事情被传到网上后,立刻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热议,电动三轮车主袭警也成了舆论的热点话题,引起网友们的激烈讨论!

网友质疑殴打辅警是否属于袭警?

一位来自山东的网友在评论区发出了质疑,首先,网友认为打人肯定是不对的,但是辅警并不属于正式编制,没有执法权,所以这起事件不能认定为袭警,而是应该认定为寻衅滋事!

如果是辅警在执行公务就构成涉嫌妨害公务罪!

殴打辅警是否属于袭警呢?按照专业人士的说法,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判断,如果辅警在执行职务时被袭击,那么,袭击者可能构成妨害公务罪。

条件之一,必须有民警在场。

辅警不是人民警察,不具备执法主体资格,不能直接参与公安执法工作,应在民警的指挥和监督下开展辅助性工作。因此,民警在场,辅警是配合警察依法执行职务,对辅警袭击的,可以认定为妨害公务罪。

所以这起事件的认定就在于,杨某在依法执行职务时,旁边有没有正式民警在场?如果是的话,三轮车主就涉嫌妨害公务罪了。

从西安碑林公安发布的情况通报可以看出,执行这起例行检查的既有辅警,也有民警,如此看来,刘某属于板上钉钉的妨害公务罪了,也就是通常所说的袭警!

不作死就不会死!

退一万步来讲,即便是辅警没有执法权,也必须尊重别人的工作,完全没有必要动手啊,这不是自己把自己给作死了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77条规定: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看来刘某这下真的是摊上大事了,必须要为自己的冲动付出代价了,同时,这件事情也给所有人提了一个醒,遇事莫冲动,一定要三思而后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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