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一干部打人被拘!曾扬言和副市长平级

新晚报 2024-05-12 08:40:21
5月11日,记者从湖北枣阳被打酒店老板谢先生处获悉,公职人员常某某殴打酒店老板、扬言跟枣阳副市长平级一事,有了新进展。

近日,谢先生收到的行政复议决定书显示,认为对公职人员常某某作出的“警告”行政处罚适用依据不合法,内容不适当,应当纠正,责令辖区派出所重新作出行政处罚决定。5月10日,枣阳市公安机关重新作出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决定。目前,常某某正在被依法行政拘留中。

适用依据不合法

内容不适当

撤销原有行政处罚

5月11日,谢先生告诉记者,他5月10日收到了行政复议决定书。 “撤销当时的处罚决定,30天内重新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 记者从枣阳市政府发出的行政复议决定书上看到,谢先生不服枣阳市公安局王城派出所作出的原有《行政处罚决定书》,于3月11日申请行政复议。 经审理查明,2024年2月15日22时许,案外人陈某因200元住宿押金退还问题与谢先生发生纠纷,常某某认为谢先生言语不当,遂冲进酒店前台对谢先生实施了殴打行为。

监控拍下常某某走进吧台踹谢先生的画面。(受访者供图)

当晚22时07分,王城派出所接到谢先生报警,指派民警到达现场。经受案、调查取证、调解、处罚前告知程序后,认为常某某的行为已构成殴打他人的违法情形,但属于情节较轻的情形。2月16日,王城派出所依法作出枣公(王)行罚决字(2024) 508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对常某某处以警告(执行方式和期限:当场训诫)。

谢先生不服,申请行政复议。 这份行政复议决定书内容显示,本案的主要争议是被申请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内容是否适当。 纵观本案,案外人陈某与谢先生因住宿押金退还问题发生纠纷,在谢先生已收200元住宿押金退还案外人陈某的情况下,常某某认为谢先生言语不当,冲进酒店前台对谢先生实施了殴打行为,已构成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该行为侵害了谢先生的人身权利,造成危害后果,且常某某的行为不符合《治安管理处罚法》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的情形。王城派出所认为常某某的行为情节较轻,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对常某某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适用依据不合法,内容不适当,应当依法予以纠正。

行政复议结果

综上,决定撤销王城派出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王城派出所30日内重新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5月11日下午,记者联系上枣阳市政府行政复议机构一名工作人员,对方向记者证实,“因法律适用问题,已经撤销原有行政处罚决定,一般限期30天内作出新的行政处罚。”

决定行政拘留5日

正在执行中

当天下午,记者获悉一份最新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除载明上述殴打事实外,这份决定书还新增载明了因常某某的殴打行为,致谢先生腰、腿部轻微受伤。 综上所述,常某某的行为已构成殴打他人,现决定对常某某行政拘留五日。由办案人员将常某某送往枣阳市拘留所执行拘留,期限为2024年5月10日至5月15日。 在决定书下方,记者注意到,还有一段署名常某某的手写“意见”,其认为,公安机关处罚过重,未考虑本人的从轻情节,希望见律师,以保障本人权益。申请复议并暂缓执行。

新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5月11日下午,记者拨打常某某电话,显示“呼叫转移”,暂无法联系。

“民警说昨天已经送进看守所,就算申请复议也不影响执行。” 谢先生告诉大皖新闻记者。随后,记者联系上王城派出所咨询此事,对方民警表示已经依法处理,谢谢关心。

湖北一老板称被公职人员殴打,对方叫嚣“和副市长平级”!多方回应 来源 | 大皖新闻 编辑 | 李楠 审核丨 谷晓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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