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即墨公布将要建设即墨区第二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一期工程,引发周边村民的一些担忧,怕有毒气体二噁英会影响身体健康。
4月11日,灵山街道对此进行了说明,即墨区第二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一期工程,符合山东省及青岛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规划要求,已完成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等手续。该项目边界距离孟沙河社区2公里,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质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发〔2008〕82号)的规定,“新改扩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防护距离不得小于300m”,项目满足相关标准。
该项目排放标准执行《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其中公众最关注的二噁英类控制限值,采用国际上最严格的0.1纳克/立方(原标准为1纳克/立方),与欧盟标准一致。
同时,为保证建成后实现有效监管,将采取“日常四层监管,居民随时监督”模式,确保后续运营符合相关规定。
相关阅读:即墨区第二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一期选址确定,总投资6.4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