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怎么分,哪些不用分
离婚财产分割怎么分?哪些是不用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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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婚前的个人财产:
比如婚前全款购买并登记在自己一人名下的房产,以及婚前名下银行卡里的个人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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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补偿:
婚后获得的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这些通常被视为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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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例如,遗嘱中明确只归一方的财产,或者父母在子女婚前赠与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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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例如,衣物、首饰等,但贵重首饰、包包、手表可能需要对另一方作出价款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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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
这些也都属于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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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婚前或婚内财产协议中约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如果双方在婚前或婚内签订了财产协议,并明确约定某些财产只归一方所有,那么在离婚时这些财产也不需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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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款项属于合理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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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存款来自投资,可以将投资亏损作为转移财产的一个合理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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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父母帮助带孩子可以支付一定的生活费,还可以解释为支付给父母的赡养费,但是金额不能太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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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如果自己有存款,可以还钱给父母,解释为还借款,具有一定的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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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将存款赠与子女或为子女购置资产,但要经过对方的同意,或者事先告知对方,在对方知情的情况下进行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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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从事经营活动的资金往来,可以解释为经营资金的周转,成本支出,但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或者合理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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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合理的日常生活消费,消费的合理性要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没有统一的标准,只要合理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