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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24岁小伙到一拉面馆点了一份拉面,因怀疑所买的拉面不是手工面,要求拉面馆再

河南,24岁小伙到一拉面馆点了一份拉面,因怀疑所买的拉面不是手工面,要求拉面馆再给自己现做一碗。拉面馆与小伙发生争执,争执未果后,按照小伙的要求给小伙现做,怎料,现做的拉面快熟的时候,小伙又不要了,直接拿钱离开。拉面馆工作人员见状阻拦小伙离开,遭小伙推搡后,其他工作人员冲上来与小伙厮打在一起,导致小伙受伤。事后小伙反向拉面馆的工作人员及拉面馆索赔2.8万余元损失。法院怎么判? (来源:裁判文书网、南阳中院) 2024年10月13日中午时分,一名年轻男子王某走进兰某经营的拉面馆,点了一份拉面。吃完后,他怀疑所购买的面条不是手工制作的,便要求店家现场再做一碗。店员们觉得他无理取闹,双方因此发生了争执。为了缓和气氛,店方答应重新制作一碗,但当面条快煮好时,王某突然拒绝付款,试图离开。 在他试图离开时,兰某的女儿兰某3上前试图阻止,但被王某推开。紧接着,兰某的父亲兰某1和侄子兰某2怒气冲天,携带铁棍冲向王某,双方随即爆发了肢体冲突。期间,王某被打击到头部和背部,受伤严重。与此同时,拉面师傅秦某也试图拉扯王某的腰带,导致他摔倒在地。 事后,王某将涉事的三名员工及拉面馆一同起诉,要求赔偿经济损失,总金额约为2.8万元。法院经过审理,认定:每个人的身体权益都受到法律保护,侵权者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考虑到事件中双方的过错程度,法院判定由兰某1、兰某2和秦某共同承担70%的赔偿责任。 在具体赔偿金额方面,法院重新核算了王某的实际损失,确定为1.78万元,并判令被告三人共同支付王某1.24万元的赔偿金。判决生效后,王某不服,提出上诉,理由主要包括:自己没有进行任何还击行为,事件起因是消费纠纷,不能认定他有过错;此外,他强调自己是在被多人持械殴打的情况下,没有任何防卫行为,店方应承担主要责任。 二审法院在审理中,除了采纳一审的事实外,还查明警方对兰某1、兰某2和秦某已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法院认为,王某在事件中言语激烈、行为不当,是引发冲突的一个因素,但他在被攻击时没有还手,属于无过错状态。法院最终判定,他应承担30%的责任。 关于拉面馆的责任问题,法院认为,事件的起因主要是兰某1、兰某2和秦某的侵权行为,公安机关已对他们进行行政处罚,店铺本身不应承担连带责任。经过重新核算,法院将王某的赔偿金额调整为1.85万元,并判令被告在规定期限内支付1.3万元。 这起案件引发了公众对餐饮行业责任划分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讨论。有观点认为,员工的暴力行为应受到更严厉的惩罚,也有人认为,消费者在冲突中也应承担一定责任。你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发表你的看法!一碗拉面 小伙面馆 手工现做拉面 拉面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