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良情感网

新疆,一大爷在公园打电话时,发现腿被狗咬了,转身看见一大妈带着6条狗,还没拴绳,

新疆,一大爷在公园打电话时,发现腿被狗咬了,转身看见一大妈带着6条狗,还没拴绳,捡起石头就朝狗砸。因其中1只狗是大妈刚捡的流浪狗,大妈表示是流浪狗咬的大爷,与大爷发生争执。争执中,大爷被大妈的言语激怒,扇了大妈耳光,而后见大妈抓住自己的衣领不松手,还朝自己脸上吐口水,又用头撞了大妈的头。事后,大妈和大爷对簿公堂,互相要求对方承担各自的损失,法院这样判! (来源:裁判文书网、昌吉中院) 近日,一起涉及养犬责任与公共安全的案件引发了广泛关注。案件的主角是一位50多岁的妇女,名叫罗大妈,她养了五只宠物狗。2023年10月1日,她又在街头拾获一只流浪狗,带回家中。 次日,罗大妈和女儿一同驾车前往公园,携带六只狗进行遛弯。停车后,流浪狗突然跳下车逃跑,姐妹二人便只带着自家的五只宠物狗进入公园。期间,她们在公园中遇见了那只流浪狗,令人意外的是,流浪狗一看到罗大妈,就跟了上去,似乎对她很熟悉。 就在此时,附近的吴大爷正专注打电话,突然发现自己腿部被狗咬伤。转身一看,见到罗大妈一行,便捡起地上的石头,向狗投掷。罗大妈坚称,咬伤吴大爷的并非她的狗,而是那只流浪狗。 随之发生的争执逐渐升级,吴大爷情绪激动,扇了罗大妈耳光,还对她吐口水,甚至用头撞击她的脸。罗大妈则试图保护自己,双方在混乱中被路人和警方劝开。事后,罗大妈和吴大爷都前往医院接受治疗。罗大妈诊断出多处面部伤口,花费近两万元,而吴大爷则接种了狂犬疫苗,花费约千元。 事态发展到诉讼阶段,罗大妈起诉吴大爷,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以及精神损失费,总计超过六万九千元。吴大爷则反诉,要求赔偿自己部分医疗费用和精神损失费,总计六千六百元。 法院在审理中依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认定吴大爷在狗咬伤事件中存在过错,应当承担相应责任。法院指出,作为养犬人,罗大妈未能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宠物,且在公共场合未遵守相关养犬规定,存在疏忽。同时,吴大爷在被狗咬伤后,情绪失控,先用石头攻击狗,后又殴打罗大妈,二者行为都存在过错。 法院最终判决,吴大爷应承担罗大妈损失的60%,即约1.1万元,而罗大妈也应赔偿吴大爷1000元。双方的其他赔偿请求均被驳回。吴大爷不服,提出上诉,但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这起案件提醒公众,养犬应遵守法律法规,公共场所遛狗要牵绳、佩戴犬牌,确保他人安全。遇到冲突时,应理性应对,避免情绪失控引发更严重的后果。 法律也明确表示,动物造成他人损害,动物主人应承担相应责任,但如果受害方有过错,也会被考虑减轻责任。理性维权,依法保护自己的权益,才是解决问题的正确方式。 这起事件值得我们深思:在公共空间中,安全第一,尊重他人,理性应对突发状况,才能共同营造一个和谐、安全的社会环境。养狗伤人 狗伤人事件 狗咬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