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漫展旁现“辱华装扮”!男子被围堵,主办方甩锅,法律能治他吗?本文聚焦成都漫展附近男子扮演辱华动漫角色引发围攻事件,拆解事件起因——涉事角色关联731部队敏感历史,还原现场冲突与主办方“甩锅”回应,从法律层面解析涉事男子与动手者的责任边界,整理网友对“爱国行为”与“理性维权”的争议观点,最后引发关于民族情感与法治边界的讨论,明确触碰历史底线的行为需承担代价。 一、炸锅!国庆漫展旁穿“辱华装扮”,被人群当场围堵 10月3号晚上,成都世界线动漫展刚结束,附近地铁站里突然炸开了锅。一群二次元爱好者围着一个戴红白阴阳头假发的男子,有人怒喊“把假发摘了”,有人直接上前理论,最后甚至出现了扯假发、推搡的混乱场面,直到工作人员赶来才把涉事男子带走。 这可不是普通的cosplay纠纷,能让大家这么愤怒,根源全在男子穿的“衣服”上。他扮的角色,来自被圈内骂作“鬼子学院”的《我的英雄学院》。这部动漫早被全网抵制,就因为里面有个叫“志贺丸太”的角色——“志贺”对应731部队用于人体试验的细菌,“丸太”的日语发音,和731部队对受害者的侮辱性称呼一模一样。 虽然男子没直接扮“志贺丸太”,但那标志性的红白假发,明眼人一看就知道是这部动漫里的角色。偏偏这事还发生在国庆,正是缅怀先烈、庆祝国家的日子,在敏感节点摆这种造型,难怪被当成“挑衅”。 更让人无语的是主办方的回应。面对追问,主办方直接撇清关系:“事发地在地铁站,不是漫展里,这人也没买票,活动早结束了,跟我们没关系”。目前警方已经接到报案,但具体怎么处理还没说法。 二、法律划界:扮辱华角色违法吗?动手围堵算正当吗? 很多人喊“必须严惩”,但也有人担心“动手的人会不会担责”。这里必须把法律账算清楚,民族情感再强烈,也得在法治框架内办事。 先看涉事男子:他的行为虽然没直接违反刑法,但已经踩了法律红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寻衅滋事,破坏公共秩序”可处拘留或罚款。男子明知动漫涉及731部队敏感历史,还在国庆期间、漫展人流密集区公开装扮,引发群众混乱,属于“借特殊装扮挑衅公众情感、扰乱公共秩序”,完全符合寻衅滋事的认定标准。 再看动手的围观者:虽然大家是出于民族义愤,但扯假发、推搡的行为同样违法。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或故意损毁财物,可能面临罚款甚至拘留。就算对方行为再可恨,也不能用“以暴制暴”的方式解决——正确的做法是报警,让警方依法处理,而不是自己动手。 最后说主办方:别以为一句“不在展区内”就能甩锅。作为大型活动组织者,对散场后聚集在周边的人流仍有安全保障和秩序引导义务。如果明知漫展人群多,却没提前提醒“禁止敏感装扮”,也没在周边安排人员及时疏导冲突,就可能因“未尽安全保障义务”承担民事责任。 简单说:辱华装扮挑衅公众情感,违法;动手围堵以暴制暴,同样违法。维护民族尊严,得用对方法。 三、网友吵翻:是“爱国怒怼”还是“冲动违法”? 这事一传开,评论区直接分成两派,一边骂男子缺德,一边争论“怎么管才对”,观点特别鲜明: - 愤怒谴责派:“触碰历史底线,就该被骂!” 网友@山河记忆:“731部队的暴行是民族刻在骨子里的痛,这不是‘圈地自萌’的小事。这人明知是辱华角色还故意穿出来,就是往大家伤口上撒盐,被谴责一点不冤,必须依法处罚!” 网友@二次元老粉:“我玩cos十年,正规漫展都有‘禁敏感角色’的规矩。这种拿民族伤痛博眼球的人,根本不配待在圈子里,被抵制是活该。” - 理性提醒派:“愤怒可以,但别违法!” 网友@法律博主阿凯:“理解大家的愤怒,但扯假发、推搡已经越界了。要是把人打伤,原本占理的一方反而要赔钱拘留,太不值了。正确操作是拍照留证、立刻报警。” 网友@理性吃瓜:“主办方甩锅更恶心,但动手解决不了问题。之前遂宁漫展也有类似情况,最后动手的人被处罚了,反而让挑衅者钻了空子。” 结论:民族情感不容挑衅,但维权得讲“章法”!你怎么看? 这次事件,本质是“民族底线”与“法治边界”的碰撞。涉事男子拿731部队历史做文章,挑战公众情感,这种行为必须被强烈谴责,更该受到法律惩处——这是对历史的敬畏,也是对民族情感的保护。 但反过来,围观者的动手行为也得警惕。爱国从不是“以暴制暴”的借口,要是因为一时愤怒违反法律,反而会让正义变味。遇到这种事,保留证据、及时报警,让法律来制裁挑衅者,才是最有力的回应。 最后想问问大家:你觉得对涉事男子该怎么处罚才合理?如果遇到有人故意穿辱华装扮,你会选择报警还是当场理论?评论区聊聊你的看法,也说说你觉得该怎么守住历史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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