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风]10月11日报道,河南郑州,一男子花大钱,盖了2栋共计1500平的楼,几年后赶上了拆迁,开发商只同意补偿他200平的安置房和74万元,男子不同意,开发商答应补偿男子1300多万后,他才搬走,万万没想到,2年后,开发商告上他敲诈勒索,男子被羁押了541天,这期间3个亲人去世,还错过了评高级职称,案子经过3审,他终于等到昭雪这一天男子愤怒的索赔260万国家赔偿.... (信源:大风新闻——“男子获赔1300余万拆迁款,被开发商控告敲诈勒索”获刑追踪,终审无罪获38万国家赔偿) “被告人朱某某,无罪!” 当法官的声音在法庭上落下时,郑州的朱先生再也忍不住,双手捂住脸,肩膀止不住地发抖。 从被戴上手铐到此刻听到无罪判决,已经过去了 541 天 —— 这 541 天里,他没见到母亲、岳母、姐姐的最后一面,没赶上评高级职称,连当初拆迁时签好的 1300 万补偿协议,都成了把他送进看守所的 “罪证”。 而此刻,尽管沉冤得雪,他心里却满是说不出的痛。 时间倒回 2000 年,朱先生看着家里破旧的老宅,咬牙拿出积蓄拆了重建,盖起一栋五层洋房;2007 年,又在旁边加建了六层楼梯房,两栋楼加起来 1500 平,本想给家人一个安稳的家。 可 2012 年拆迁消息传来,开发商一开始只给 200 平毛坯房加 74 万补偿 —— 这连原房产价值的零头都不够,朱先生自然不肯同意,双方就这么僵持了近五年。 直到 2017 年 7 月,经过无数次谈判,开发商终于松口,签了三份补偿协议:给 1300 万现金,协议上写着 “双方自愿”,开发商还承诺 “后续法律责任由公司全权承担”,旁边还有公职人员见证。 朱先生以为这事总算了结,可他没料到,两年后开发商会突然翻脸。 2019 年 8 月,开发商报警称 “被朱先生威胁,被迫给 1300 万补偿”,把正常的拆迁谈判说成 “敲诈勒索”。 很快,朱先生被抓,一审被判四年,二审减到一年半。 在看守所里,他第一次得知母亲去世的消息时,只能隔着电话哭;后来岳母、姐姐相继离世,他连送葬都没资格去 —— 这些遗憾,成了他心里永远的疤。 这次再审开庭,朱先生的律师拿出当年的协议原件、谈判录音,还有见证人的证言,一一证明 “自愿补偿” 的事实。 当法官宣布 “无罪” 时,他看着旁听席上寥寥几位家人,突然觉得 541 天的委屈、痛苦全涌了上来。可更让他寒心的还在后面:他申请 260 万国家赔偿,法院最终只判了 38 万多。 这里给大家科普下国家赔偿的计算逻辑:2024 年人身自由赔偿金是每天 436.89 元,541 天算下来约 23.6 万;精神损害抚慰金按法律规定,一般不超过人身自由赔偿金的 35%,所以加起来 38 万多。 可对朱先生来说,亲人离世的痛苦、职称错过的损失,根本不是这笔钱能弥补的。他说:“我不是嫌钱少,是觉得这冤屈没被真正‘买单’。” 更让网友气愤的是开发商的行为:签好的协议说反悔就反悔,还诬告他人,却没受到任何处罚。 律师也说:“拆迁补偿谈不拢很正常,只要没有暴力威胁,就算要高价,也只是民事纠纷,不可能构成敲诈勒索。开发商把商业压力变成刑事诬告,本身就有问题。” 现在,朱先生虽然洗清了冤屈,却再也找不回失去的 541 天和亲人。他说自己还会继续申诉,一是希望追究开发商诬告的责任,二是想争取更合理的赔偿 —— 不是为了钱,是为了讨个公道,不让别人再经历他这样的事。 网友们看完都替他抱不平:“开发商出尔反尔还诬告,就该受惩罚”“541 天冤狱,38 万赔偿太轻了,亲人的遗憾怎么补?”“拆迁谈判本是你情我愿,怎么就成了敲诈?” 也有人提醒:“以后签任何协议都要留好证据,录音、录像、见证人,不然真遇到翻脸的,连说理的地方都难。” 朱先生的经历,给所有人提了个醒:遇到拆迁纠纷,一定要通过合法途径维权,保留好所有证据;同时也希望相关部门能加强监管,不让 “签协议又反悔”“诬告维权者” 的事再发生。 毕竟,公平正义不该让受害者等太久,更不该让冤屈留下无法弥补的遗憾。 最后想问问大家:你觉得朱先生该继续申诉追究开发商责任吗?如果你遇到这种情况,会怎么保护自己?评论区聊聊你的想法,也希望朱先生能早日讨到真正的公道。
河南郑州,17岁侄子在家看档口,一男子开奥迪来买红薯,他以为是大老板,卖他5车红
【122评论】【84点赞】
用户10xxx36
杀人犯就是这样产生的!如果朱先生杀了几个人的话!
追梦人
问题的关键是一千多万赔偿款到账了没有?要是到账了就算了,三十多万也不是太少。要是一千多万没到账,那就要好好的掰扯掰扯了,实在不行就让一些人从世间消失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