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说这是什么事啊?救人者要给被救的人道歉,浙江的高先生在杭州运河救起了落水的某女士,然后高先生将救人的视频发布到网络平台,结果第二天嗯,收到投诉,救人的视频又被下架,这是怎么回事呢? 据说是,投诉的人是某女士,她认为,高先生将视频发布到网络平台,侵犯了她的肖像权, 高先生这个人倒是比较爽快,光明磊落,不然也不会义无反顾的救人,收到投诉后立即删了视频,并且真诚的向某女士道歉, 从高先生的角度来说,这是见义勇为,这是救人好事,这是社会正能量,做了好事就应该得到表扬,现在人都喜欢发动态,发朋友圈,在短视频上发布正能量的视频本身无可厚议, 从某女士角度来说,不经她的同意,就把视频发布出去,侵犯了她的肖像权,估计某女士也是个顾及面子的人,让被别人非议, 网友们的反应更是强烈,觉得在高先生救某女士之前,应该先征得某女士的同意,再进行施救,未征的某女士的同意就去救人,高先生做的不对, 就事论事,某女士是不是应该亲自真诚的也去当面感谢高先生呢?


墨者
抛开事实不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