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鹤壁,女孩趁假期到游戏厅兼职打工,谈好的工资是3200元,到了发薪日老板故意拖欠工资不说,还故意出言羞辱。女孩找到继父求助,继父得知后二话不说,直接找到游戏厅讨要说法,两人没说几句话就发生了肢体冲突,继父先是用麦克风支架砸伤了老板,随即对方拿出刀反击,混乱期间继父夺过刀并本能的刺向老板,最终导致对方抢救无效死亡。一审判处继父无期,但二审给出了不同意见。 近日,深圳新闻网报道了这则3200元的工资引发的悲剧,继父为女儿讨薪反杀,二审从之前的无期改判为13年,这到底是为什么呢? 高某单身多年,经人介绍认识了一离异带娃的女子李某,经过一段时间的交往后,李某发现高某确实不介意自己的女儿,最终两人正式领证结婚。 高某实现了自己的承诺,比较对李某温柔体贴,对继女雯雯(化名)更是视如己出,这也让雯雯很快接受并认可了高某。 到了暑假的时候,因为在家待着实在无聊,雯雯便想着出去找个兼职,最后成功找到一份游戏厅服务员的兼职。 这家游戏厅位于某商铺,一共上下二层,唐某把一楼拿来开饭店,二楼转租出去给别人开的游戏厅。 游戏厅的工资十分辛苦,不仅要经常加班,甚至还要面临客人的刁难,不过雯雯都咬牙坚持了下来。 很快到了发薪的日子,眼见其他同事都收到了工资,可自己3200元的工资却迟迟没有到位,雯雯只得找到老板询问情况。 老板一开始是装傻,随即又找理由各种推辞,雯雯气不过顶了几句嘴。 见状老板也不装了,直接出言侮辱,一副无赖的样子。 回家后雯雯委屈的将这事告诉了继父,闻言高某气的都快炸了,可见雯雯现在哭的十分伤心,只得先行安慰她。 好不容易安抚好雯雯后,高某随即杀到游戏厅,要为继女讨个公道。 不巧当时老板正好不在店里,高某便在游戏厅闹了起来。 动静引起了楼下唐某的注意,怕影响自家的生意,便上前准备制止高某。 高某发现有人出头,以为对方就是游戏厅老板,当地大骂了起来。 唐某也不是好惹的,对骂几句后两人发生了肢体冲突,这时高某发现电脑旁的麦克风支架,拿起来就砸了过去。 唐某一时不慎被砸了个正着,只得捂着头往楼下冲去。 高某以为对方要逃跑,连忙跟了上去。到一楼时唐某发现楼梯连接处有一把刀,便拿起来朝高某刺了过去。 见对方动刀子了,高某下意识的退缩了,停止了脚步。 唐某乘势又朝高某冲了过去,拉扯间两人抱到了一起,高某趁机夺过刀,随即朝对方的身上胡乱刺了过去。 唐某被刺的哇哇乱叫,使尽全身力气推开高某后,朝着一楼跑去,随后就倒在了地上。 高某此时也冷静了下来,看着倒下去的唐某吓得人都傻了,他把刀丢到门外后,就让店员赶紧拨打120。 遗憾的是唐某还是因肝脏被刺破,造成大面积出血后抢救无效死亡。 始作俑者的游戏厅老板,在得知情况后,马上把拖欠的3200元工资转给了雯雯。 那么,从法律角度,该如何认定这件事呢? 1、如何判定高某的法律责任? 根据《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本案中高某误以为唐某是游戏厅老板,两人从口头争执很快发展成肢体冲突,期间高某先拿耳麦砸伤了唐某,随即唐某下楼找到了刀并开始了正当防卫。 事后高某夺下了对方的刀,这时唐某是赤手空拳,两人造成的伤害程度明显不一样了,高某随后拿刀刺伤对方,主观上具有了伤害唐某的故意,其行为就不构成正当防卫或防卫过当。 2、判决结果: 根据《刑法》第两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审理后认为高某故意伤害罪成立,判处高某无期徒刑。 高某不服,提前上诉。 二审调查后发现这起纠纷,受害者唐某也存在一定过错,且高某在行凶后提醒店员拨打120,并主动等民警赶到,属于自首行为;审讯期间高某也主动交代犯罪经过,积极赔偿受害人家属,取得了家属谅解。 综上,二审判决:撤销了一审判决结果,改判有期徒刑13年,并剥夺政治权利5年。 最终,继父高某为自己的冲动行为付出了应有的代价。 那么,对于这这个判决结果你怎么看呢?评论区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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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继父虽然冲动,但是还是有担当的。。
一坨大的 回复 11-10 07:19
感觉判高了,接着上诉。首先刀不是高自己的,而是唐找到的。其次冲突地点在游戏厅内部,高某是只身一人。谁知道对方有多少人,而且游戏厅这种生意多数带点黑,至少会请几个混混看场子,高某一个在对方地盘难免行为过激。参考当年龙哥的案子,应该轻判。
梦里江南 回复 11-10 07:19
打官司也是要证据的,而且提供证据的方式程序都是有讲究的,不请律师,哪怕有理也可能会输掉。
dahai9967
为老板所累,唐某死的冤,也死的不值,更死有点活该!!!
我吃柠檬 回复 11-10 06:55
这种的就是傻,自己一打工仔,没给别人工资不同情还把命给老板赔上了,
用户89xxx44 回复 11-10 06:23
命中注定
用户10xxx84
老板,一点事都没有吗?
天下大同 回复 11-10 07:34
老板损失3200元,可能还损失一天睡眠
从河流到海洋 回复 11-10 07:45
这下装死了[爱心]
用户10xxx33
13年太高了,判3缓3比较合适
微笑都成了一种奢侈 回复 11-10 07:11
你说的是什么话,你能保证他不会拿出其它的武器?
用户65xxx37 回复 11-10 06:54
嗯,应该及时使用点穴神功。
奇哥
正当防卫!
用户10xxx52
应该追责老板不拖欠咋有事
小五
楼上欠钱楼下出头?也是活腻了…
木公于松 回复 11-10 08:19
好像楼下那个是出租的房东,所以还是有关联。
往事如风
继父做到这个份上,真是无话可说,等他出狱后记得给他养老送终。
tony
该死,应该无罪
用户10xxx05
活该连人家这点血汗钱都要黑
用户14xxx61
明明是自我防卫,对方拿刀不抢过来干他死的就是自己,这哪有错?
小二
人家在你楼上闹事关你屁事你去出头干嘛?挨打了不反思下自己是不是多事?还用找自己的刀冲上去捅人的方式去帮忙,好了,这下真帮别人两肋插刀了
angel8775
唐某下楼取刀自卫?这话说得有水平阿!牛B,不如直说唐某取刀行凶。
盘整
该死的没有死
用户10xxx03
好后爸
老陈醋
这个继父就不该被判刑。首先是老板不给人工资,其次是老板自己拿刀刺人家的,女孩的继父是抢的老板的刀。这老板该死。
用户72xxx65 回复 用户10xxx45 11-10 07:06
不是看热闹,是强出头,搞的人家以为他是游戏厅老板,说话肯定很装逼
用户10xxx45 回复 11-10 02:49
死的这个不是老板,是楼下的,上来看热闹的
若有所思思深憂遠
好好好,始作俑者欠薪的老板没啥事,倒是楼下商铺唐某遭殃
楚晚七 回复 11-10 06:55
欠薪老板:如果我在的话,对方找上门来直接就把钱给了,啥事没有,谁要你来装逼送死还把事情闹这么大?[捂脸哭]
茂茂 回复 11-10 04:27
没办法,活该以为自己是房东就装逼结果挂逼!
若即若离
把高某和游戏厅老板都判三年,钱赔偿全由游戏厅老板负责,一切都是他引起的
青蜂侠 回复 11-10 05:39
你说的很对,但是法律不允许
潇湘浪子 回复 11-10 07:28
游戏厅老板以后肯定不敢欠别人钱不给了。
用户93xxx65
死得有点不明不白,冤,后悔,然后死了
用户98xxx09
判多了,他要追杀我,夺下刀就反刺,应是个连续行为,难道反刺前还得在脑瓜里转两转,是否对方下步伤害是什么?是否是对等伤害?这叫打架?这是在下棋!一高某有错,唐某该死。
东东
不要强出头。本来没你事,替人去挡刀。
潇湘浪子 回复 11-10 07:29
刀还是自己递过去的[捂脸哭]
我家有两辆坦克
如果没有契约垫底,法律法规也就没有可信度,因为他们是共生关系。
黄义林
“唐某下楼找到了刀并开始了正当防卫”,要不要脸啊,走开拿刀还算正当防卫,刀被别人夺了,别人就不算正当防卫了
潜龙在渊 回复 用户10xxx61 11-10 02:47
你见过拿刀对赤手空拳的,别人打你一拳,你拿枪,什么是管制工具
用户10xxx61 回复 11-10 02:05
本来就算吧?被人打破头,然后逃跑还被追,拿起刀,肯定也算正当防卫吧?
波澜不惊-我只是我
正当防卫而已,扭打在一起,夺刀后除非和对方分开,本案应该是没有分开,对方还是想着夺刀回去,属于还在行凶阶段。律师找的不行
hbn
拖欠工资的老板也该判刑,不拖欠工资哪有后续这些事
中国乡巴佬
楼下的仗着自己牛逼,装逼出头。结果被反杀。
用户16xxx30
一个月几百块,店员也卖命啊
用户10xxx45 回复 11-10 02:49
问题是还不是店里店员,楼下的
用户11xxx84
这关唐某屁事?强出头被反杀活该,在被话筒砸了就该自觉退让,后面拿刀出来就是另一个场景了,支持继父自卫反杀
嘿呦喂
一句话的事非要闹出人命,可见这唐某也不是个善茬,作为房东息事宁人才是首要任务,非要硬出头,唉!冤不冤!
©™彼岸花开®℡
楼梯连接处为啥会有刀?
我的北国之旅
大家想开游戏厅有几个好东西,大部分都是地痞无赖干游戏厅。
用户10xxx52
5天就好
用户16xxx40
向这位继父致敬
用户72xxx54
判五年就可以了,13年有点重
梦幻中的行者曾瀚璋
该死的是游戏厅老板,无耻小人!
用户10xxx35
那个老板也得判,理由是他是事件的始作俑者
小贺
搞错了,有点莽撞了,判十三年不冤,基本算是公平吧,但按理说经济上也得赔偿吧。
用户78xxx12 回复 11-10 08:24
是非常鲁莽,越是普通人越是要用法律保护自己,先去沟通,不给报警,警察不管就走仲裁这钱是一定能拿回的,现在继父坐牢,家里雪上加霜自己本人家人都痛苦。
明前雨后
咱也不知道事件真实情况是什么样的,按文章来说,这么判不太合理。那又能怎样呢,世间不合理的太多了
黑土地
这个应该是正当防卫吧
用户14xxx27
游戏厅老板居然逃脱了
淡然
这个老板丢人现眼!
冷空寂雨
装b的时候别拿刀,除非一开始就想弄死对方,被反抢很容易造成对方的正当防卫
溪边的树
核心原因不是老板拖欠工资引起的吗?老板不追究责任吗?
追梦
这就是正当防卫,因为对方明显是打手,职业就是打斗,技能上就是比普通人赤手空拳强,所以普通人拿刀并不过当。。。
用户10xxx55
老板偷着乐了
潇湘浪子 回复 11-10 07:30
老板吓得尿裤子了,以后肯定不看欠钱不给了
用户10xxx73
这个唐某是唐筛的吗,不是老板凑什么热闹,几百块钱玩什么命
梁亿林
拿刀冲杀过来,抢刀杀过去是同时发生的连续行为,应该属正当防卫啊!况且再理智一点,抢完刀不反杀,等他再下楼找杀器,你能幸运每一次都能夺下对方的利器吗!
黄学文
这个判决就是好坏不分,应该无罪释放
七彩羽
多管闲事的下场。
ILNBA
不是正当防卫吗?应该有奖励才对啊
闪电五连鞭
装B一时爽
北方以北
这混蛋老板赖人家工资,侮骂人还先拿的刀,被女孩继父反杀,人家这不就是正当防卫吗?
从来不晓得
游戏厅里给老板当小弟的,不过就是这个小弟有点尽职,应该没被欠过工资
用户10xxx64
游戏厅老板也应抓起来赔偿,他有连带责任。
麦兜
解释一下为啥判决结果是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这个继父的行为如果从夺下刀的时候停止,是正当防卫。对方拿刀没有对他造成实质性的伤害,不符合刑法中,对正在进行的侵害行为的制止。他夺下刀以后刺向对方,属于对已知的伤害结果呈放任态度,就是故意伤害[微笑]换个例子,两个人打架,一方不敌去抄了块砖头,另一方上去把砖头下了,其实这个事儿就可以停止了,但另一方上去把砖头抢了,然后把对方拍死了,这就是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微笑]
五更夜色伴琉璃丶 回复 11-10 06:32
如果夺完刀还追着打你怎么办
麦兜 回复 五更夜色伴琉璃丶 11-10 08:23
你不能以假设别人会伤害你去做出所谓的自卫行为,那就是故意伤害[抠鼻]我以为别人要杀我,我就先杀了别人[抠鼻]
用户10xxx66
高某是正当防卫,无须判刑,案件是由游戏厅老板欺压员工引发,游戏厅老板必须负责经济赔偿和刑事责任,而不是由高某赔偿。
用户10xxx06
唐去作死的
导演carry
我想知道游戏厅老板怎么判的,所有因果皆因此人而起
用户14xxx02
自己找死怪谁,
绿色
判重了
用户10xxx58
我认为这个继父无罪,一切都是老板的错
恍然大悟
让我来判,五年
用户10xxx02
不冲动正义如何伸张!
zpk50
题材不错,就是文笔连AI都不如……
用户10xxx58
故意拖欠工人工资的,以后出门要穿铠甲了
朗风
正当防卫!
用户10xxx22
又死了个昆哥,觉得自己是黑社会很牛
平凡的打工仔
希望那继女母女要有良心等那继父坐完牢回来
Ruby
游戏厅的老板没死,不应该
用户18xxx27
游戏厅老板不死天地不容!
大鱼太白
文章指出了一个道理:冤有头借有主,装B莫要强出头!死的该,莽的冤,黑心老板死全族。
曾经沧海
是正当防卫毫无疑问
死神的召唤
游戏厅老板得知消息后马上就把拖欠的工资转给了雯雯
用户70xxx20
老板得判无期徒刑
谢志明
去楼上讨薪有你楼下什么事?装逼装死了,赔的钱你一分都用不到,制止前也问问什么事,现在好了,去极乐世界享福去了。
大林
好人不长命 祸害一千年
LHP
欠薪老板是始作俑者,也应入刑!
清净的天空
出狱后第一件事去啥那个欠工资的老板,这不是给了就算的
蜕却一身浮华
这是一个好父亲。
永恒之舟
紧急避险
张建国
赔偿应该老板支付
晨瑞
人家偷驴他拔桷
代国※
举报老板没有买社保
蒙了你傻的卫校
劳动局撤回一个表情。。。
用户10xxx60
[大笑]
风吹不落的枯叶
钱肯定是网吧老板赔,这事因他而起
逢年好大雪
楼下老板不该找事,解释一下就可以,继父也是个急脾气,还没有问清楚就下手了,可悲。
小荷才露尖尖角
继父能做到这样,乃真男人!个人认为劳动法相关部门应该承担主要责任。在大部分国家估计都不会发生不发工资的事。
用户86xxx23
正当防卫,这判的太重了。
用户10xxx16
正当防卫
用户10xxx66
是正当防卫 ,无须判刑。
天天天天都好心情
老板应该抓起来判50年
Dave
被麦克风砸头,去另外一层楼找了一把刀回来,还算正当防卫。????
豆腐干
月薪三千你拼什么命啊!
与人为善 回复 11-10 08:17
都你这想法,老板们更会有恃无恐
雄猫
为啥判十三年,应该判三年缓三年监外执行,要不然一个正在读书的花季少女就毁了!
用户98xxx93
能吊太就是死
KOF
这应该是特殊正当防卫
花海无香
就该判无罪
嗯哼
为民除害
月光镞
鲁莽了,如果报警再劳动仲裁,妥妥的2~3倍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