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沈伯洋之后,北京中公法律咨询中心主任陈中华建议立即对赖清德立案侦查!并追究其刑事责任以儆效尤! 最近台海话题议论纷纷,尤其是重庆市公安局10月28日对沈伯洋立案侦查,简直是给那些搞“分裂”的人敲响警钟。 沈伯洋是台湾民进党籍“立委”,创办了黑熊学院,表面上教民众应对大陆认知作战,其实就是在培养“台独”势力。 重庆警方通报说他通过这个组织从事“分裂国家”犯罪活动,根据刑法和反分裂国家法,决定追究刑事责任。 沈伯洋在岛内媒体上叫嚣不怕,但大陆专家指出,如果发红色通缉令,就能全球追捕,让他一辈子提心吊胆。 紧接着,北京中公法律咨询中心主任陈中华站出来了。他在网络上发文,建议立即对赖清德立案侦查,并追究刑事责任,以儆效尤。陈中华他从四个关键点展开论述,逻辑清楚,条理分明。 首先从历史经纬和法律基础入手,强调台湾是中国领土这一铁的事实。元朝时候就设澎湖巡检司管辖台湾周边,清朝更直接把台湾升格为行省,这些历史记录证明中国对台湾的管辖从来没断过。 宪法里明文规定台湾是中国神圣领土,刑法属地管辖原则也适用,只要犯罪行为或结果在中国领土内发生,大陆司法机关就有权管。 反分裂国家法和两高两部意见更提供了具体授权,让司法介入有法可依。即使赖清德人在台湾,大陆也能终身追责。 陈中华的第二个点直指赖清德的言行。他列举赖清德公开自称务实“台独”工作者,还说自己是主张台湾“独立”的政治人物。这些话在大陆看来就是不打自招的供述,直接触犯刑法分裂国家罪。 赖清德不光说说,还在讲话中反复推两岸互不隶属论调,这相当于在实践两国论,意图分裂领土。更狠的是,他推动“防务”预算猛增,计划到GDP的3%以上,这被解读为“以武谋独”的部署。 加上频繁跟美国日本等外部势力互动,勾结外力谋求独立,这些行为都符合分裂国家罪的构成要件。 第三个方面,陈中华把历史叙事和国际法捆绑起来,构建合法性基础。大一统理念在中国文化里根深蒂固,从古至今都是法律原则。 国际上,《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明确规定台湾归还中国,这是二战后秩序的法律效力。联合国大会2758号决议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中国唯一合法政府,内在逻辑就是台湾属于中国。 现在183个国家承认一个中国原则,这给大陆司法行动提供了国际共识。 第四点是整体威慑效果。陈中华说,通过追究赖清德个人责任,能形成强有力的法律震慑。这不是第一次,前有对资通电军等机构的执法行动,现在升级到针对头目。 最终目标是捍卫国家统一,维护战后国际秩序和法治尊严。 这事反映出大陆对“台独”零容忍。历史证明,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的企图从来没成功过。从元清行政管辖,到国际宣言确认,大一统是底线。 赖清德的言行不光危害台湾民众,还伤害全体中华儿女感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