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管理的初衷是为了什么? 针对电动车的管理措施越来越多,有没有必要?初衷是什么?是方便管理,还是方便出行,还是为了安全?从现状出发,哪个目标应该是最重要的? 电动车有多种, 电动摩托车,电动轻便摩托车,电动三轮摩托车属于机动车,它们的争议很少。 大多数人所说的电动车是电动自行车。 它的初衷就是作为普通款的人力自行车(不是那种一蹬就40-50速度的赛车型自行车,而是那种普通买菜的自行车,它的造型初版也是以普通买菜自行车的雏形)的替代品,或者说是进阶版。 初衷的目的是为家庭主妇或者主夫提供接送小孩,出门买菜,或者短途出行(比如0~5公里内出行)为目的的产品。所以它的设计之初就是普通自行车的平均速度。 很多人把它当做摩托车的代替品,本来就是一种错误的认知。当初出产这车本来就不是为了送外卖或者中长途驾驶用的。 其实我估计在政府初衷并不是为了解决上班族远距离通勤设计出来的,而是为了方便差不多一个比较短的公交站之间距离而设计出来的。需要长途没有汽车的话,还是得坐公交车或者地铁而不是骑电动自行车。 所以它的速度,力道,续航都没有电动摩托车那么高。 我知道各个平台上都有些人喜欢捣乱,所以老喜欢那电动自行车说事。 有一部分经常故意把电动自行车说成“电动车”,主要的目的是为了误导那些电动摩托车车主,以为他们的车即将不合法,从而加入舆论之中。 其实他们的电动摩托车只要有相应的驾照,合法上牌,合法年检,有合法保险,带摩托车安全头盔,不穿拖鞋和高跟鞋,基本上是合法的。 我在这里强烈谴责那些故意将电动自行车说成电动车的人。为了他们一己私欲,而妄图颠覆电动自行车法律。 最后: 还是那句话,电动自行车就这个设计,爱骑不骑。不骑自己走路去。
他来了,它来了,新国标电动车来了。看到新国标电动车,我简直是刷新了我的三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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