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46岁女子未婚未育,父母双亡,没有任何亲人,她突然头晕,同事们送她到了医院,医院发现,女子是脑出血,需要立刻进行手术,可手术需要签字,女子叫来远亲,远亲为人厚道,立刻赶来签字,并垫付了30000元手术费,谁知女子病重昏迷,住进重症监护室,医药费21万,远亲付不起,远亲去找律师,律师:远亲没法继承财产,不能用女子财产抵扣医药费,亲戚崩溃…… 蒋女士已经46岁,她没有结婚,更没有生子,自从父母去世,她就独自一个人生活。 年纪小的时候,她身体健康,又是独身,生活中非常清净,无忧无虑,可是岁月流转,转眼就人到了中年。 10月14号这天,她清晨起床,突然感觉到天旋地转,她立刻向公司请假,说自己头晕,此时此刻,她动都动不了了。 同事们知道了情况,立刻上门就去看她,谁知一看发现,女子情况不容乐观,同事立刻把她送进了医院。 医生对她进行了一系列的检查,谁知结果一出,蒋女士病情沉重,是脑出血,必须马上就做手术。 可医院手术必须要有家属的签字,蒋女士孤身一人,她的身边没有任何的亲人。 她恍惚之间,想起来自己有一位远房亲戚吴先生,吴先生和她过年时才能见上一面。 可此时此刻,蒋女士已经顾不得许多,赶紧联系吴先生来给她签字。 吴先生接到电话,不由分说,立刻就到了医院,他给蒋女士把字签了,看着医生将她推进了手术室。 手术费用需要30000元,吴先生和蒋女士的公司,一起给她垫付了这笔钱。 吴先生为人厚道,他和蒋女士只是远亲属关系。 这个关系说来话长,蒋女士的父亲,是吴先生爷爷的姐姐的儿子。 平时他们并没有来往,就在逢年过节时才能见上一次。 蒋女士的情况,吴先生也了解,她没结婚,无儿无女。 蒋女士的父母也早已经过世,她还有个姑姑,一直居住在兰州生活。 可她的姑姑,今年4月份的时候也去世了,她的舅舅则是在30多岁就离开了人世。 因此来说,在蒋女士身边,没有任何的亲人,吴先生也是出于远亲之间的情谊,这才赶来给她签字。 原以为做完手术,蒋女士就能康复,谁知蒋女士做完手术之后,病情反复,之后又查出有烟雾病。 随着时间的推移,蒋女士越发的病重,她神志不清,只能待在重症监护室里,每天靠呼吸机维持着生命。 截止到11月11号这天,医药费已经花了21万,而且每天以5000~五千10000元往上递增,医院让吴先生继续缴费。 吴先生哪里有这么多钱,他扛不住了,赶忙去找律师咨询。 谁知律师告诉他了实情,蒋女士和他只是远亲属关系,他并不是吴女士的法定继承人。 如果蒋女士的病情继续加重,吴先生是没有办法用蒋女士的财产来抵扣他垫付的医疗费。 而像蒋女士这种单身人士,他们无父无母,无配偶孩子,按道理来说,应该由他们所在社区的居委来当她的监护人。 吴先生听完之后,马不停蹄,立刻去找街道和居委求助,居委向警方申请,查询蒋女士有没有其他的近亲属。 但是截止目前,还在查询之中。 他们曾经联系到了蒋女士兰州姑姑家的孩子,看他们谁愿意承担蒋女士的监护人。 可是表亲属也不算是近亲属,而且姑姑家孩子们都在兰州,他们也都有着各自的工作和生活,是否有人愿意来照顾蒋女士,还得再等他们的答复。 居委联系了蒋女士存钱的银行,还联系了她的保险公司,蒋女士曾经买过重疾险,居委愿意帮她代签手续。 居委希望保险公司能够先把赔付款的钱打到医院账户,可保险公司拒绝,保险认为,居委并没有签字的权利。 居委也是想尽了办法,可依旧是四处碰壁后,他们决定,最后只能通过法院走流程。 这流程就是,必须先申请宣告蒋女士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之后再指定她的监护人。 可惜,等这一套流程走完,蒋女士的病情又不知道会如何,不结婚就真的好吗?这事需要引起警觉。 《民法典》第1127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吴先生作为远亲,不在法定继承顺序内,所以律师称其无法继承遗产、不能直接用蒋女士财产抵扣医药费是合法的。 但吴先生垫付了手术费,这属于无因管理产生的债权,他可在蒋女士有财产的情况下,通过诉讼向其监护人主张返还。 若蒋女士不幸离世,吴先生也可凭垫付凭证,主张在遗产分配前优先清偿其垫付的费用,而非以继承人身份继承遗产抵扣。 该规定既明确了法定继承的边界,也保障了垫付人的合法债权,避免善良助人者蒙受损失。 蒋女士昏迷后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且无配偶、父母子女等第一、二顺位监护人,表亲等也非近亲属。 居委作为有关组织,需要先向法院申请宣告蒋女士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再依法指定监护人。 对此,你怎么看?欢迎评论区留言讨论。 关注@王哥说法 多学法律少吃亏!



along2131
我也是高龄单身,我已经想好了,等年龄再老一些,就随身带张卡片,上书“本人自愿放弃抢救”
用户18xxx30 回复 11-16 15:21
最好方法去跳海,去服海底生灵。
用户44xxx15 回复 11-16 15:36
共同的想法
不知江月待何人
这说明法律对这种问题考虑不祥,出现具体问题,法律部门应该尽快给出解决办法,不能等问题集中出现,再考虑,不能太滞后!
一场风 回复 11-16 13:50
有遗嘱继承和养老协议的先例,可在意识还清醒时尽快指定就医时的签字委托和取款授权,得有可信且有时间陪同的人才行。
小肖 回复 11-16 15:24
你去负责人。
生死由命
这个吴先生真是一个好人,已经尽力了。[点赞][点赞][点赞],对了,什么是烟雾病,第一次听说。[滑稽笑][滑稽笑]
登山望海 回复 11-16 09:11
就是血管细的像雾一样
用户10xxx09
该死的保险公司
用户10xxx28 回复 11-16 11:57
继承法没问题。是保护人的私有财产不被侵犯。不然任何一个有点血缘关系的都可以在你失去意识情况下变卖你的财产那还得了。问题在于相关配套法律不完善。如何在失去意识的病人需要自己财产提供资金支持时快速理清血缘责任和集体责任。
红米一 回复 11-16 15:05
该死的继承法
Cry
在西方,远亲也可以继承,按血缘排序而已。
李东承
感觉表亲和居委会还是有温度计[点赞]
wvwvxll
保险条款已经生效的情况下,保险公司还在拖延……这保险的意义在哪?
阳春三月 回复 11-16 13:23
它存在的意义就是让人交了保险后有指望而不至于绝望之下变亡命之徒。
宇宙中星云 回复 11-16 13:13
吃绝户呗!
天若有情天亦老
所以,有谁能理清楚蒋女士跟吴先生俩人到底是什么关系?
掐死你的温柔 回复 11-16 15:11
表亲,他爸爸的老表。
下辈子不来了 回复 11-16 15:15
远房表兄妹
cj
确实,遗产无继承人,国家就可以拿走,这人病重了,跟国家就没关系?这是啥道理???
刀尖舞者 回复 11-16 12:55
占便宜可以,担责任不干,能推就推[滑稽笑]
用户10xxx69 回复 11-16 13:33
委托居委,民政局了,保险公司不认呀
rubizhou
保险公司,呵呵
用户10xxx92
马上找个人登记结婚就好了
用户10xxx73 回复 11-16 10:00
都已经昏迷不醒了,怎么结婚?民政局都通不过。
坐墙角等红杏 回复 11-16 11:50
能结婚的话度可以自己把钱拿出来了。
用户10xxx57
迟早都得死,怎么都是死
孤独的漫游者
不结婚就该想到会有这个下场
若比邻
保险公司想白嫖
教 主
这样的事情以后可能还会不断发生、、、、、、
宇宙中星云 回复 11-16 13:14
单身人士越来越多,买了保险的也不少,吃绝户啊
青龙城城主
保险公司是最大的问题!
用户10xxx70
既然是将女士打电话给吴先生来帮助的就算是将女土的遗嘱托付人
将军
老铁们,你们看看保险公司
用户16xxx38
祸害别人。不结婚就是违背了自然规律。既然违背了自然规律。就应该受到惩罚。如果没有继承人死后一切财产归国家所有。
用户17xxx13 回复 11-16 09:21
结婚有的祸害了孩子,我前同事也是突发脑出血进了ICU,一直昏迷不醒,老婆体弱多病无工作,一个孩子念大学,一个念高中,家里根本没钱,我在水滴筹上看见后捐了两次款,后来不知道怎样,他的孩子不知道有没有辍学,没钱把孩子也连累了。
东方
估计是年轻的时候,挑三拣四,慢慢成了剩女,毒鸡汤喝多了的后果,所以要顺其自然。该结婚的时候要找个合适的,不然老了什么时候死了,都没人知道
麓城
选择一辈子单身就要有孤独终老不怕死的准备,别到时候装可怜,为选择无条件买单吧
阿道尔夫
提前写好遗嘱就可以了,规定如果神志不清时财产如何动用,另外就是结了婚有了孩子的也要提前写好遗嘱,不要觉得到时候再写,到时候神志不清,写出来的也是无效遗嘱
用户10xxx90
吴先生的父亲与蒋女士的父亲是表兄弟,吴先生与蒋女士是从表关系,从血缘讲还是亲戚,从法律讲已无关系。 像蒋女士这种情况的人得了重疾,就不必抢救了,救回来无自理能力了,你医院派医护人员侍侯她吗?
用户10xxx51
这保险公司就踏马等着人死把钱装自己兜里
蒙启艾
保险公司的信誉[鼓掌]
颜枫
法律不完善,任重道远啊!
冇须有型
保险公司最无良
曾经沧海
一个人买那个重病保险都没什么用
江河源
年轻时的潇洒 换来 最终的孤独
混江龙
保险公司邪魅一笑,然后落井下石...
用户11xxx04
所以所谓的保险都是在你没事的时候才管用
用户14xxx92
姑婆的儿子,表叔,怎么说远亲,有血缘关系的
pk128
这就是无儿无女的后果
宁静致远
投这种保险有啥用?关键时候没啥用
不再犹豫
那些单身万岁,放飞自我,自由万岁的出来看看,毒鸡汤喝多了,这个还好有同事看到送医院,如果没有看到可能在出租屋臭了才发现,,,,
用户10xxx73
医院的人道主义到哪里去了
用户10xxx17
如果是真实的情况,此人所在地民政部门可以负责处理。
前辈
没法继承可以充公但公又不担当简直视生命如草
ILNBA
她没有存款没有银行卡吗?没钱就放弃治疗啊
洪海涛
对呀!应该是政府管这事事,不是还设民政局干吗?
夕阳余晖
医院赚大了。
用户14xxx63
也不十分远亲!蒋女士的父亲跟吴先生父亲是亲表兄弟,他们俩是二代表亲!
易达
随着年轻时只想自己快活不愿承担社会责任的一批人慢慢变老,这种事情会越来越多!
zy
吴先生很不错,居委会也不错,保险公司太冷血
用户10xxx70
相当于我的孩子和我姑妈家的孙子,第一代人时是姐弟第二代人是姑表亲她们属于第三代远亲了。
电缆的小草
保险公司就是诈骗犯,没一点人情。
大愚弱智
可恨的保险公司 收钱很准时 理赔很推诿
光年
法律应该改改了 以后很多独生子女岁数大了 又有未婚未育的 那人家怎么养老?医院都不给签字 不给医治等死吗
用户17xxx73 回复 11-16 15:26
不婚不育就别抢救了,
用户10xxx97
给女性的告慰、单身好,到这一刻,连签字都要请这个那个
夏日叶
保险公司凭啥不让居委会签字?不就是想吞掉……
向日葵
保险公司最没人性
0594
不用救了。
大鬼
这不保那个保,都不保
阿杰
未婚小仙女的结局
用户10xxx55
应该昏迷前留下遗嘱,由吴先生继承。
东潇飘雨
死了没人心痛
用户15xxx69
法律是维护社会安定的,不会为任何人服务的,
用户10xxx89
我来签吧[滑稽笑]
觉乐
自取灭亡之人,懒得理
黑衣
结不起啊。。。结了又离婚很难受
金枝
该死的没有免费医疗!
天高云淡
狗屁规定1
稻香
既然买了重疾险,保险公司应该垫付手术费的
北京爷们
她自己的钱呢,既然联系银行了,或由吴先生给操作下,不就可以了么,救命重要还是找保险公司让其他人出线好呢,恐怕有点舍命不舍财的味道吧!
用户91xxx23 回复 11-16 14:52
脑出血,本人已经神智不清了啊!
全聚德付正海
保险公司赖皮
阿牛
不婚不育快活上半生,下半辈子遇到任何困难都别抱怨了。
给你十年
保险公司和银行正在捂住嘴笑……
用户10xxx64
这就是社会责任缺失,自私自利的结果!
晨风暖
主要是之前计划生育,一直提倡不婚晚婚晚育,就是为了减少人口,现在50岁左右的,就是受那个时候的影响。
用户10xxx55
姑婆的孙女。表兄妹。
用户10xxx90
这种情况的人得了重疾,就不必抢救了,救回来无自理能力了,你医院、医护人员侍侯她吗?
寇力
法律滞后危害极大
山高人为峰
呵呵,到时候,你一定不会这么想,走着瞧,等着受吧。问题是,你还不能说出来,再等着憋吧。当没脱离人这个概念时,任何高估自己与前辈不一样,都是愚蠢的
哄哄
社会太现实,人生哪有完美的?人吃五谷杂粮,生老病死要经历一遍,别看人身体好的时候,蹦达的厉害,一生病尊严就没了。
用户15xxx10
保险公司坏的很
马永
保险公司赚钱了啊😦!无子女配偶千万不能买保险,正常情况父母肯定先没[捂脸哭]
石子去哪了
这踏马 一圈折腾人嗝屁了在多的钱都留在银行了[抠鼻]
用户10xxx32
在农村除亲姐妹兄弟,其它能过年见一次已不错了
海胆
无牵无挂这种时候就直接走,这样不好吗?我反正觉得挺好的。
清风过客
蒋先生应该是表叔吧?
草莓味糯米糍粑
保险的工资怎么来的,不就是人血馒头吗?
思者无涯
远亲垫付医药费由女子财产偿还,是律师孬还是小编没事找事?
pp
农村好多的大龄剩男,挑个好的。女人如果单身,就算年轻的时候是美女,年纪大了,没了人照顾,一样不行
用户13xxx95
还没有出三服,应该不算远亲吧?
稻草人
还是社保靠谱呀,什么重疾百万医疗统统都是假货
人生浅谈
最不保险的就是保险公司!
用户16xxx30
单身重病,直接丢进垃圾桶,谁愿意理你。
荼糜
先甜后苦,苦到死
霸道的温柔V5
法不容情有些时候确实超出了人性!
江越能源陈越
保险公司和银行希望不了了之
默、漠、蓦然
这一家得多惨啊!
用户10xxx51
game over
绝壁上的树
蒋女士爸爸的舅舅的孙子,这不就是二代老表吗?
平常心态
不成家的后果很可怕,年轻没有感觉
cq2023
手术为什么不能自己签字?找个陪护就好
雕刻时光
保险公司最无耻,推脱责任,拒绝赔付
携手微笑
保险公司就是这样的,能赖一个是一个!
无名
不知道是哪家保险公司,明显就是吃绝户,这种情况以后那种没亲人的不用买保险了,买了也是白送钱
绝壁上的树
蒋女士爸爸的舅舅的孙子,(蒋女士的奶奶和吴先生的爷爷是亲兄妹) 这不就是二代老表吗?
板心
可见保险公司才锤子,本来病人病重已购买了保险,为什么就不能付,还有社区证明!所以国内商业保险不能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