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生出差抽中了3000元大奖,公司以“属于公司财产”要求上交。 8月底才刚入职的小A是实习生,11月14日被委派和另一同事小B出差,参加一场路演活动。 现场上,主办方有一个面向所有观众的抽奖活动,小A意外地抽中了一张显卡,市值3000元,同事小B让他卖了还钱,但是小A想留下组装自己的电脑。 当天,小A接到公司的电话,说你是代表公司参加活动,出行费是公司承担的,那这个显卡也是公司的财产,返程后上交。 这个事情让小A感觉很气愤,回到公司理论,公司建议他辞职。 针对这个问题,律师如何回应的呢? 这个奖品的归属关键是看奖品的活的是个人的运气还是因为职务行为,根据描述,本次抽奖是面向所有观众,中奖属于偶然性行为,不是直接的职务行为,那归属的就应该是小A个人。 只能说,这公司啊,格局也有点太小了。小A呢,也还是年轻啊,职场人际关系上没处理好,中了个奖,请同事小B吃个饭,喝个奶茶,其实就没那么多事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