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任安书》接下来记述的是司马迁对生死的见解,他言:“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他觉得自己的祖上并无剖符丹书的功勋,仅通晓些许文史星历之学,如同卜祝之人一般,被皇室豢养,遭世俗之人轻视。像他这样的人,一旦触犯律法,如蝼蚁般伏法受诛是再寻常不过的了。 司马迁谈及了十种受辱的情形,他认为自己所遭受的腐刑,对读书人而言是最为极致的屈辱。 古书上记载:刑不上大夫。 司马迁认为,之所以有此说法,是因为士子一旦受辱,大多不会苟且偷生,而是选择自杀。然而,也有一些人,如西伯姬昌、丞相李斯等,他们虽曾权倾一时,却在遭人构陷后身陷囹圄,却没有选择自裁。司马迁遭受极刑后,若依照士子的性情,或许早已自行了断,但为了完成《史记》,他像那些名人志士一样,选择忍辱负重,成就了这部被誉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的千古名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