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护士患癌请病假遭拒女护士患癌请病假遭拒事件,本质是用人单位将制度教条化,既违法又失人文关怀,令人心寒。从法律层面看,《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明确,工作五年的职工至少享有三个月医疗期,护士陈某手持上海医院门诊疾病证明书,完全符合病假申请条件,医院以“无住院证明”拒批并改为事假,已涉嫌违法。更讽刺的是,涉事单位作为医疗机构,本应最懂疾病对身体的消耗,却机械套用内部规定,忽视护士“上两月班要上一个月夜班”的高强度工作背景,其病或与工作相关的表述更戳中痛点。事件虽经舆论推动得以解决,但暴露的问题值得警惕:劳动者法定权益不应靠舆论倒逼,用人单位的制度执行必须守住法律底线与人文温度。职场保障不是“可商量”的福利,而是劳动者的基本权利,唯有让规则为健康让路,才能真正守护劳动者的安全感。
女护士患癌请病假遭拒女护士患癌请病假遭拒事件,本质是用人单位将制度教条化,既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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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8 22:2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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