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起“生鲜灯”正式禁用 违规最高罚3万元 今年6月30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修订发布《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明确规定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时,不得使用“生鲜灯”。此新规已于12月1日起正式施行。 “生鲜灯一开,不新鲜的肉也能照得又红又亮,根本看不出好坏。”市民邱先生的这番吐槽,说出了不少消费者的心声。走访中,还有消费者反映,生鲜灯的强光太过刺眼,每次挑选食材眼睛都会不舒服,购物体验很差。 实际上,“生鲜灯”本质上就是给食材加了层“美颜滤镜”,通过特殊光线掩盖食材的真实状况,严重误导消费者的判断。 针对违规使用“生鲜灯”的行为,《办法》给出了明确的处罚标准: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责令销售者改正,并予以警告;若销售者拒不改正,将被处以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生鲜超市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