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贵阳,女子在汗蒸馆洗澡,不小心把水溅到旁边一老阿姨身上。女子见状连忙上前准备

胡究法 2025-12-11 20:48:51

贵州贵阳,女子在汗蒸馆洗澡,不小心把水溅到旁边一老阿姨身上。女子见状连忙上前准备道歉,却无意发现老阿姨手机里竟然有自己的裸照。女子懵了,质问老阿姨怎么回事。见老阿姨不承认,女子抢过手机并报警。事后,老阿姨被行政拘留7天。而汗蒸馆也补偿给女子3张门票。可女子认为,汗蒸馆在处理问题的态度上,让人难以接受!(来源:极目新闻) 事情的大致是这样的。女子熊某带着一家四口来到当地某汗蒸馆消费。期间熊某在汗蒸房内蒸完之后,出了一身的汗,不过整个人感觉变得轻盈了不少。 汗蒸馆的配套服务很全面,汗蒸完之后还可以在那里泡澡。 熊某于是便来到了澡堂,当时澡堂里的人不多,熊某在下水的时候,不小心激起了一些水花,刚好溅到身旁的一老阿姨身上。 见此情景,熊某几乎没有任何的犹豫,连忙过去准备向老阿姨道歉。 可那位老阿姨见熊某过来,脸上竟然露出紧张的神色,说话也变得支支吾吾起来。 熊某也感觉老阿姨的行为举止有些怪异,不过她当时并没有在意,结果老阿姨再拿出手机的那一刻,熊某竟发现老阿姨的手机里有她的照片。 这些照片还都是她的裸照! 熊某当场就急了,一定是老阿姨趁他不注意的时候对他进行了偷拍,于是熊某便质问老阿姨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可老阿姨不承认,还要企图离开。 熊某见状立即从老阿姨的手中抢夺手机,在抢夺期间两人发生了争执。 好在熊某身手比较敏捷,成功从老阿姨手中夺过手机,连忙选择报警。 民警来到现场之后,根据两个人的供述以及手机里存下的证据,确定老阿姨的行为构成侵害他人隐私权。 考虑到老阿姨拍摄的照片并没有传播,对于熊某的负面影响得到了有效控制,于是对老阿姨作出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 处理完老阿姨之后,熊某对汗蒸馆处理问题的方式提出质疑。 她与老阿姨发生争执期间,汗蒸馆工作人员始终没有上前处理,也没有配合熊某报警,仅对熊某赔偿了三张门票。 熊某对此很不满意,想要汗蒸馆对他进行赔偿,可是汗蒸馆的态度非常强硬,直言如果熊某不满意的话,可以走司法途径。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该如何看待这件事呢?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需承担侵权责任; 依据上述法律条款可知,汗蒸馆承担侵权责任,有两个必要的条件,首先来说是未尽到安全保护义务,另一个是造成他人损害。 在本案当中,当熊某发现被他人偷拍之后,汗蒸馆方面没有第一时间出面解决,在安全保护上存在一定的瑕疵,应该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不过对于承担责任的大小以及赔偿的数额,还需要根据熊某受到侵害的程度来具体确定。 对此你怎么认为呢?关注@胡究法的如法炮制 多学法律少吃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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